“我從沒有見過這麼漂亮的人,直到我見到他,曲奇。
那年,剛過完春節,我隨父母搬到s市,春寒料峭,曲奇穿著綠色帶恐龍角的羽絨服蹦蹦跳跳出現新家門口,說要給我畫畫。他像極了暖陽下春天的嫩芽,勃勃生機。
我不喜歡照相,不喜歡給別人當模特。可他太好看,還叫我哥哥,我答應了。
他羨慕同學有哥哥載著上學,我攢錢買了輛自行車。別人有的,我也想讓他有。
曲奇總是喜歡摟著我腰叫哥哥,邊在我我褲兜裏掏奶糖。我喜歡備著奶糖,看他彎著眼睛笑。
那時候的梧桐樹很高大,遮天蔽日,漏下來的陽光斑駁如畫,他笑起來聲音很好聽,像畫裏的少年。
我不喜歡高中,因為常常有女孩子偷偷往他抽屜裏塞情書,那些情書後來在我書包裏。他喊我哥,我不準他早戀。
高三,在我出國參加比賽時有男生給曲奇當了模特,我不高興,我想他隻有我一個模特。
我想他眼裏隻有我,我知道這不對,我對他的喜歡早就超出了界限。我不想停止這種喜歡,不想有界限。如果一定要有,我想是負的。
沒錯,我喜歡他,是那種想要白頭偕老的喜歡。我早就知道。
可他隻喊我哥哥。
我想聽他喊哥哥,喊一輩子。
我離不開他,隻能在s市上大學。我怕他長時間看不到我會難過,怕他被那些居心叵測的男男女女蠱惑。
後來,我參加了他的畢業典禮,看他在台上彈琴的光芒萬丈的樣子與有榮焉。
那是我的小朋友。
後來,小朋友來了我的大學。
我想告訴他我喜歡他,可他問我喜歡不喜歡媽媽給我介紹的女生,他覺得那個很不錯。
我退卻了。
大學裏,曲奇更加受歡迎,男男女女趨之若鶩,好像要把他吃了。
我想把他藏起來,想在他身上印下我的標記,想向全世界宣告他是我的小朋友,以後的男朋友。
可是他總關心我身邊女生,我把她們看的很嚴,不準接近我的小朋友。
我有些病了,病入骨髓。
我習慣了喝濃咖啡,學會了抽煙,夜裏睡不著爬起來寫論文做課題計劃創業。我不敢停下來,腦海裏全是他。
我不能買鐵鏈子,也不能買籠子。隻能用這些年的攢下來的獎金創業,用創業的第一筆錢買了房子,是一個帶花園的城中央小別墅。買了鋼琴,裝了畫室,養了很多花。
我學做飯,想要把他圈起來,好好養到老。
我要擁有他,徹徹底底占有他。可我就要徹徹底底失去他了。
他躺在重症監護室,渾身上下插滿了管子,不會再彎著眼睛笑,不會再叫我哥哥。
我根本不敢回想那天,曲奇一身血的躺在地上,都要碎了。
我會瘋。
我想我確實瘋了。
我開始懷疑自己努力的這一切還有什麼意義。
如果重來一次,我願第一時間告訴他,我愛他。我願竭盡所能和他在一起,隻要他不嫌棄。
……
我名下所有財產的繼承人都是曲奇,如果他醒來,我想迎娶他到我們的家。如果他睡過去,我想和他同眠在一個骨灰盒。
我這一輩子,隻有暗無天日的苦戀。
若是還能再有一輩子,我一定會找到他,同生共死,不離不棄。
這一生,生不同寢,死要同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