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恕不奉陪(1 / 1)

他們的目的不僅是殺死兔子,而是妄圖可笑地抹滅林茉頤的人格和自尊,從而去維護他們那脆弱得可憐的大男子主義。

林茉頤冷笑一聲回到餐桌旁,一把掀翻了飯桌,四年前,她就想這樣做了。

一陣霹靂乓啷的聲響過後,飯菜紛紛傾倒在爺爺林春威和父親林其榮身上。

她的媽媽莫軻冷眼看著這一切,也沒有開口說話的意思。

林茉頤知道她這一掀,意味著跟他們徹底決裂。

“不想吃就都別吃了!我是畜生,你們是什麼?老!畜!生!”

林茉頤死死地盯著這個家裏的年長男性,一字一字地切齒道。

“這個家,我早就一刻也待不下去了。”

林其榮這才反應過來,他完全沒有想到一向沉默寡言的女兒竟然敢掀桌,還是在年夜飯這種親戚聚集的場合裏狠狠抽他的臉麵。

他猛地站起身,快步邁到林茉頤前狠狠抽了她一個耳光。

“你這個不孝女!你給我滾出去!以後也不準你回來!”

林茉頤聽了這話,拿上袋子利落轉身,帶著行李箱和米米的屍體,離開了這個給她帶來無盡傷害的地方。

四年前,她就想這樣做了。

四年前的除夕夜,林茉頤18歲。

因為她自己去改了名,於是她不出意外地受到了林家男性的強烈攻擊。

18歲以前,她叫林惠弟。

雖然她沒有親弟弟,但是她的父親把二叔的兒子林鴻當眼珠子一樣護著。

而她的爺爺認為林茉頤改了名會折損林鴻的福氣,攛掇著沒腦子的父親林其榮在除夕夜上破口大罵林茉頤,試圖讓她改回那個被物化了的名字。

22歲的林茉頤站在門口,對著裏麵的人輕蔑地笑了一下,隨即開口:“林鴻是我爸的親生兒子,以後就由他盡孝了。恕不奉陪!”

媽媽,雖然你厭棄我,但是我還是要給你這最後一個提醒。

希望你能夠早點想通,離開林家。

22歲的林茉頤,在除夕夜的煙火中,頂著一個鮮紅的掌印離開了安市。

她沒有理會身後混亂的場麵,頭也不回地離開了這個她長大的地方。

因為家裏的情況複雜而糟糕,林茉頤大學四年一直在兼職,有了一點小小的積蓄。

她靠著這點積蓄在s市租了房子,離市中心很遠。

沒錢,就隻能靠出賣通勤的時間。

每天起得很早擠地鐵到市中心,不停地投簡曆,參加筆試,然後麵試。

一直堅持到得到一份工作,直到工資發下來那一天,林茉頤覺得她不能繼續冒險了。

時氏集團位於市中心,從她租的廉價房過來公司至少要兩個小時。

如果哪一天沒趕上地鐵,那麼她必然會遲到。

她的工作雖然沒有非常嚴格地要求打卡,但是遲到是萬萬不行的。

秘書是最接近老板的職位,協調處理的工作內容都很重要,如果哪一天遲到了,影響了老板的工作。

被炒魷魚是必然的,如果造成公司損失甚至要被追究責任。

於是林茉頤咬咬牙搬到了公司附近,勒著肚子度過了試用期,經濟情況才慢慢好轉。

一個人打拚,一個人生活,一個人看病,一個人慢慢變得現實和迷茫。

她發現自己開始對大多數東西失去了好奇心。

林茉頤的生活中,隻剩下了工作和一張張身體亞健康的診斷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