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序(1 / 1)

若夫法體衝寂。真性平等。名相本無。言語斯絕。然而證等之智力。了不同之緣體寂之緣人。乃成無礙之辯。若杜口廢言。聖人何以垂化。昏心舍教。凡惑無由生解。故無說不妨於樂說。以知無名不壞於假名。因名以通寂。然則標法之名釋名之義理之津道。可不務乎。但布在眾典。難得而究。集而釋之。則易觀矣。

今緣其所見。闕所未詳。以類分之。總為七品。身心第一。過患第二。功德第三。理教第四。賢聖第五。因果第六。世果第七。但法門無量。鄙識有崖。其猶以管窺天。以酌海。得淺遺深。千不知一。請俟達者補其闕焉。

諸法門名數分位要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