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曉夢將手裏的獎杯顛來倒去的翻看著,心裏有絲疑惑,藍鳳萍怎麼會得獎呢?難道自己的記憶出錯了?還是因為自己的到來引起了蝴蝶效應呢?若真是這樣,自己這隻蝴蝶,是不是可以把Donny那隻討厭鬼扇走呢?
“姐姐,那你想去嗎?如果,我是說如果,你答應去麗花唱歌的話,你可以帶我一起去麼?”
若是自己一直跟在藍鳳萍的身邊,一定可以阻止Donny接近藍鳳萍的。隻是,李曉夢不知道的是,此時的藍鳳萍是重生而來的藍鳳萍,不可能像她的記憶裏電視劇裏的藍鳳萍了。就算沒有她,藍鳳萍也不可能再重蹈覆轍了。
“麗花皇宮雖說是正規的夜總會,總的來說不算什麼正經的地方,曉夢真的想去嗎?”不論是重生前還是重生後,藍鳳萍永遠都會為了別人著想,上一世裏,她見多了這種事情,比如陳婉避不就是如此嗎?
“嗯,我要去!”李曉夢肯定的回答。
“如果爸媽和大媽都不反對的話,我就答應帶你一起去。”藍鳳萍答應了李曉夢,見她蹦蹦跳跳的回房休息,低聲自語,“爸爸的身體不好,去了麗花之後,就可以送爸爸去大醫院治病了。”
翌日,藍鳳萍將自己要去麗花唱歌的事情告訴了藍父,藍母,一開始,藍父藍母和大媽都反對,可經不住藍鳳萍和李曉夢的輪番勸說,藍父藍母隻好答應了。
下午,藍鳳萍帶著李曉夢來到麗花皇宮找到保叔,提出了要帶李曉夢一起到麗花的要求,保叔思索片刻便答應了藍鳳萍的要求。
“藍小姐,我們先說好,你的合約是簽一年的,每月800塊,紅包和花牌的拆賬是五五拆賬,還有,你簽了合約,就不能去其他的場子唱。至於李小姐是簽三個月的臨時合約,每月600塊,沒有拆賬,三個月期滿,李小姐表現不錯的話,重新簽年約,條件比照藍小姐的合約辦理。若是沒有問題的話,請兩位小姐簽字。”
“保叔,我還有幾個要求,希望一並簽到合約裏。第一,我們每天唱三場,若是遇到特殊情況我們可以考慮加場,第二,我們不陪客人應酬,第三,每個星期可以休息一天。”李曉夢提出了要求。
“李小姐覺得,我憑什麼答應你的要求呢?”保叔問道,沒想到這個丫頭也不如表麵表現的那麼無害,其實這些個要求也很合理,麗花本來就沒有逼迫歌星一定要應酬客人的。
“嘿嘿,保叔這是秘密,不過,你若是真的簽了我們,我保證你不會後悔的!”李曉夢好不願此時暴露太多。
“保叔,曉夢提出的要求很合理,我也是這麼想的,您放心,我們不會讓您失望的。”藍鳳萍對保叔說道。
“一言為定。”保叔在合約上加上了李曉夢提出的要求,待兩人簽字後,“藍小姐,李小姐,合作愉快。星期五晚上九點,你們倆就過來麗花,進行試唱表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