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1 / 2)

當天下午五時,警視廳偵查一科科長接見記者團,發布有關這一事件的偵察情況。

這一消息趕不上當天的晚報了,可以很充裕地登在明天的早報上。

凡是設置偵查本部的重大案件,一般都由偵查一科科長擔任發言人,同新聞記者打交道。因為有的記者不分晝夜走訪刑警,妨礙偵查工作。因此有關偵查的進行狀況,統由偵查一科科長向記者團發布。

當然,這種“正式”的發布,不會將警祝廳所掌握的材料全部托出,而要隱匿對搜捕犯人不利的部分。發布會上,安排記者團與發言人進行問答,報社對此頗為重視。

田原和時枝按規定時刻到達警視廳。發布會在一科的會議室進行。一科科長將會發布哪些材料,田原比別人更加感興趣。各社都派攝影記者來。因為稅務署的現職法人稅科科長的屍體竟在菜館的女招待住的公寓裏發現,這是件帶有衝擊性的案件。

偵查一科科長是一位瘦子。他戴著眼鏡,手裏拿著一疊紙,按時出現在會議室裏。

他向記者們掃了一眼,在椅子上坐下。那些性急的攝影記者的鎂光燈閃個不停。

“諸位辛苦了!”

科長和顏悅色地向記者們招呼,燈光照得他眼睛眨巴眨巴的。他開始誦讀拿在手中的文件。瞬間,隻聽得“吱一吱”膠卷的轉動聲。

“關於R稅務署法人稅科料長崎山亮久氏的被殺一案,經過偵查,發現下列情況:一、崎山科長的屍體是在‘春香’女招待堀越美矢子的公寓房間中發現的。美矢子在該科長的死亡同時下落不明;現在正以殺人嫌疑犯進行搜捕。

二、查明崎山科長與崛越美矢子之間的關係相當親密。

三、崎山被殺的當天,十八日下午五時,‘春香'的女招待山本良江,在五反田車站的天橋階梯上遇見從階梯上走下來的堀越美矢子。當時隻對話二三分鍾。美矢子對良江說,她到附近我熟人。根據我們在附近一帶的查訪,未發現堀越美矢子的熟人或朋友。據良江說,當時堀越美矢子的樣子很高興。

四、到目前為止,未找到堀越美矢子的下落。這是最後的線索。

五、崎山科長在被殺害的前一天,即十七日中午,曾在署中接到外線電話,電話裏是女人的聲音。當時,接電話的人問她姓名,她說:’叫崎山先生來接電話就知道了。’崎山科長來接電話,隻聽崎山說:‘我明白了,到時候我去。’這是正在辦公室其他署員聽見的。這個女人隻說‘叫崎山先生來接電話就知道了’,故意不說姓名;而崎山科長則說‘到時候我去。’恨據以上事實,這電話估計是堀越美矢子打的,科長的語調客氣,為的是不引起署員們注意。

六、根據以上情況,可以認為,崎山科長是被堀越美矢子用電話叫走的。因此考慮,在某一段時間堀越美矢子和崎山科長是同行的。但這一點在偵查線上尚未發現具體跡象。又,崎山科長於十八日下午三時說機關裏有事,離開了家門。

七、偵查本部從案子發生後,接到許多電話和來信,幾乎都屬於無稽之淡。使偵查本部難於處理。

八、可以認為,崎山科長是在發現屍體的堀越美矢子的公寓房間內被殺害的。如在外麵殺害,將戶體運到公寓二樓美矢子的房間內,需要相當力氣,一個人是難以進行的。再說還有其他房客在,她一個人是極為困難的。因此考慮,崎山科長是在十八日下午離家後直接到堀越美矢子的公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