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九八年農曆五月份,在河南某個縣城一個普通的小村子裏,有一個普通的女孩兒出生了。
女孩兒的家裏算不上富裕,隻是不缺吃穿,旁的但也沒了。女孩兒開始有記憶,是從兩歲開始的,令女孩兒印象深刻的一件事情,是父母的分離。女孩兒坐在伯伯家的堂屋裏放置的一張床上,靜靜的看著一群陌生的人們來到了伯伯的家裏。他們就坐在堂屋的桌子旁,有一個男人拿出了一張紙,應當是一份文件。女孩兒當時並不知道那是什麼東西,隻長大了才漸漸知曉,那應當是一份離婚協議書。
父母離婚之後,女孩兒被留給了爸爸,而媽媽則從她的生活中逐漸消失。女孩兒的爸爸雖已過而立之年,但整個人卻始終無法讓人依靠,整天吊兒郎當的像個長不大的孩子。工作賺來的工資向來是有多少花多少,有時不夠花還會去預支工資,更不要說存款這種東西,向來是沒有的。所以,女孩兒基本都是靠著奶奶養活的,奶奶的子女們給予奶奶的贍養費基本都是奶奶和女孩兒一同使用的。
女孩兒慢慢長大,已然到了入學的年齡,時間一複一日如白駒過隙般匆匆而過。小學四年級的那一年,女孩兒的媽媽去學校找到了她,去看了同在一個學校幼兒園校區的妹妹,那個小女孩兒是女孩兒的媽媽後來嫁到一個男人家裏生的。女孩兒的媽媽從幼兒園裏將小女孩兒帶到了女孩兒的麵前說道:“莘藍,看看這就是你妹妹,叫婉婉,你們都是一個媽媽生的,將來長大了也要親近一些才好。”
女孩兒已經忘記了當時是怎樣的心情,隻呐呐的說了聲:“好。”隻是,沒有想到這竟然是女孩兒與母親十年分別前的最後一次見麵。從十歲的這次會麵之後,一直到女孩兒二十一歲才又再次見到母親。
女孩兒十一歲的時候,家裏老舊的泥巴房子麵臨著坍塌的危險,於是終於被推倒重建。同一年,女孩兒的爸爸帶回一個女人和一個女孩兒,女孩兒的爸爸安排讓女人的孩子和女孩兒一起去上五年級,而女孩兒則非常討厭她們。
因為她們的原因,女孩兒的奶奶才住了幾天的新房子,就被她們嫌棄老人家有味道而搬回了之前沒有被推倒重建的那間老房子裏,女孩兒也跟著奶奶一起住到了那間老房子。女孩兒的爸爸給她們買零食都是正大光明的,但是給女孩兒拿零食的時候卻總是偷偷摸摸的生怕她們看到會不開心,對此女孩兒十分傷心T_T。
人家都說有了後娘就會有後爹,女孩兒認為這句話說的十分有道理,女孩兒忘記了有一次是為了什麼與父親吵架,隻記得女孩兒當時氣的狠了,脫口而出:“你一定不是我的親生父親。”而這句話,女孩兒到二十六歲這一年,仍然沒有後悔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