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紅婭又害怕又惱怒,這兩種感情交織在一起。害怕,是因為現在落入了法網。她內心並不清楚那將意味著什麼,但有一點是肯定的,絕對不是好事。法律好像總是立即生效,不講人情。

惱怒則來自這一切給她帶來的羞辱。她一刻也忘不掉有人對她撒謊並背叛了她,沒法不想,這事太傷人了,不是輕易就能忘記的。他們對待她就像對待一隻被送到屠宰場的動物,沒有人對她做出解釋,他們隻是命令,然後逼迫她服從。

她被迫脫去了自己式樣精致、價格昂貴的時裝,甚至包括裏麵所有的衣服,隻能穿上他們給的一件粗糙的連衫褲。這衣服把她的身子、胳膊和腿都罩住了,各個部位之間都很被束縛在一起,隻需拉上拉鏈就會箍得緊緊的。可布料很粗糙,和皮膚摩擦得厲害。要是坐下,就得保持一個姿勢以免被衣服磨疼;要是走動,就得小心,不然整件衣服就像綁在身上的鐵刀。

她當然抗議過,可警察不理會。“你是個犯人,”那女人說,“是你選擇與社會作對的,不要指望從我這裏得到優待。”

“我隻是一名被告,”吉紅婭反駁道,“還沒有受審呢。”

“馬上就審你了。”警官幹巴巴地說。她既不生氣也沒吵架的興趣,隻是盡責而已。陳琳至少還有點兒個性和脾氣。

連衫褲是暗褐色的,這太難堪了。吉紅婭討厭它,可也沒有別的衣服可穿。牢房給人的感覺也是如此。房間很小,朝哪個方向走都隻有三米遠,隻有一張小床、一個水池和一隻馬桶。什麼都不能幹,什麼書都沒的看,隻能幹坐著。吉紅婭真想大吼大叫,但她有一個強烈的預感,知道自己會得到什麼樣的下場。結果,隻等了一小時,那個女警察就回來了。

“法官要見你。”她把牢房的門打開,“走吧!”

“挺快的嘛!”吉紅婭說。盡管她是被製裁的對象,但還是很讚賞這種辦事效率。

“我們巴不得讓你離開這兒。”女警察回答,“跟我來。”她在前麵帶路,她們沿著過道來到法庭。吉紅婭飛快地盤算了一下逃跑的可能,可又有什麼用呢?置身於警察總部,即使能掙脫看守,周圍也還有無數的警察。

法庭並不比她的牢房大多少。有一條高高的長凳,一個麵色嚴峻的女人坐在上麵——可能是法官,還有兩張小桌子,另外有兩個人在後麵坐著。其中一個拿著一個小包,另一個拿著掌上電腦,桌子上放著錄音設備。警察讓吉紅婭站在另外一張桌子後麵,而她自己則站在吉紅婭的身後不引人注意的地方。

“法庭開始審理吉紅婭的案子。”拿著掌上電腦的人宣布,“往前走接受掃描。”

吉紅婭皺皺曆;“我沒有身份信片。”

這好像令法官很不高興。她朝前傾著身子問:“你來自‘下界’?”

“是的。”吉紅婭不悅地問答,“這可不是我的過錯,別怪我,”

“‘下界’的人渣,”法官自言自語道,“跑到這裏來搶劫掠奪了。”

“哦,真是太有意思了!”吉紅婭瞪著那個女人,“我想我會受到非常‘公正’的審判了!你現在對我就有了偏見。”

“我怎麼看,對這案子無關緊要。”法官答。她問拿著掌上電腦的人:“她被指控什麼罪名?”

“盜竊,法官大人。她是個賊。”那人答道。

“毫不奇怪。”法官轉著眼珠,“好,開始吧。”

吉紅婭怒吼:”難道你們不用出示確鑿的證據嗎?”她對審訊的了解都是斷斷續續地從錄像片上看來的。在那些片子裏,犯人被指控犯有某種罪行,控方必須證實被告罪名成立。“我不是有權請個律師什麼的嗎?”

“有些人錄像看得太多了。”法官說,“要知道,那些不是真的。”她對第二個人點點頭:“繼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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