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問曰:上工治未病,何也?
師曰:夫治未病者,見肝之病,知肝傳脾,當先實脾,四季脾土不受邪,即勿補之。
中工不曉相傳,見肝之病,不解實脾,惟治肝也。
夫肝之病,補用酸,助用焦苦,益用甘味之藥調之。酸入肝,焦苦入心,甘入脾。
脾能傷腎,腎氣微弱,則水不行;水不行,則心火氣盛,則傷肺;肺被傷,則金氣不行;金氣不行,則肝氣盛,故實脾,則肝自愈。
此治肝補脾之要妙也。肝虛則用此法,實則不在用之。
經曰:虛虛實實,補不足,損有餘。是其義也。餘髒準此。
釋講
有人問:高明的醫生,在疾病尚未形成之前就事先治療,這是什麼原因呢?
老師回答:事先治療尚未形成的疾病,是因為疾病可以傳變的緣故。例如,見到肝的病證,根據五行學說的規律,肝病可以傳給脾,因此在治療時,應當首先調養脾髒,如果此時脾髒還沒有發病,就不可以用補法來補脾。
一般的醫生不明白這種道理,每每一見到肝病,不懂得必須先調養脾髒,反而一味地治療肝病。
豈不知,治療肝虛證,可以用酸味的藥物來補益,用苦味的藥物來輔助,用甘味的藥物來調和。這是因為,酸味入於肝經,苦味入於心經,甘味入於脾經。
如果脾土充盛,就能克製腎水;如果腎氣虧虛,就會導致水液運行失常而停滯於下焦:當水不能上行來克製心火時,就會導致心火熾盛而傷肺;如果肺髒受傷,就會導致肺氣虛弱;當肺虛不能克製肝氣時,就會導致肝氣充盛,如果肝氣充盛,則肝虛證就可以自行痊愈。
這就是治療肝虛證必須要先補脾的原因,但是,對於肝實證,就不能使用這種方法。
內經上說:“如果用瀉法來治療虛證,就會導致虛證更虛,如果用補法來治療實證,就會導致實證更實。因此,虛證要用補法,實證要用瀉法。治療肝病,應當先分虛實,治療其他髒腑的病證,也是如此。”
臨症意義
1.人體是一個以五髒為中心的有機整體,這個有機整體,其內部的髒腑,它們之間是相互關聯的:在生理上互相聯係,在病理上互相影響。
2.本條,就是舉肝病為例,以五髒配五行的克製規律,說明了人體內部髒腑之間的聯係,以及它們之間的相互影響,這對我們初學者,很有啟發意義:必須具有整體觀念,才能掌握辨證施治的原則。
3.本條提出了“治未病”的原則。所謂“治未病”有二個含義:其一,是指未病之前的預防性治療,即未病先防;其二,是闡明已病之後,要爭取早期診斷,積極治療,可以防止疾病的發展與傳變。“見肝之病,知肝傳脾,當先實脾”是已病防變的一個實例。對於其他病證,也都要根據其疾病傳變的規律,治其已病之髒腑,安其未病而又可能受病之髒腑。
4.虛證、實證,是辨別疾病的兩大門類,治療中不能虛其虛,實其實,隻能補其不足,損其有餘,這是治療疾病的兩大原則,要正確運用這個原則,臨床中要特別注意“大實有贏狀,至虛有盛候”之象,認真辨別病情,掌握病機,治療時正確運用補瀉原則。
原文
夫人稟五常,因風氣而生長,風氣雖能生萬物,亦能害萬物。如水能浮舟,亦能覆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