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職業生涯
(一)職業生涯的含義
生涯一詞,在英文Career中有人生經曆、生活道路、專業、事業等含義。可以說,Career一詞,有廣義、狹義兩方麵的含義。人的一生,有“衣食住行”這些生活的基本因素;有工作和休閑娛樂的不同方式;有愛情、婚姻、家庭的經曆。這些都是發生在人生之中,可以看作是廣義的“生涯”。但其核心內容,還是職業問題,是狹義的“生涯”。人的一生,有童年、少年、青年、成年、老年等幾個階段,成年階段無疑是最重要的時期,這一時期之所以重要,正因為這是人們從事職業生活的時期,是人生全部生活的主體。因此,人的生涯可以說主要就是職業生涯。
職業生涯是由早期職業輔導運動發展而來的。職業輔導起源於美國20世紀中葉,舒伯發展了金斯伯格等人的理論,提出個人生涯發展的5個時期(成長、探索、建立、維持和衰退),標誌著職業輔導轉變為生涯輔導。隨著生涯輔導的推進,1971年美國聯邦教育署署長馬蘭德(Marland)博士正式提出以“生涯教育”為標誌的美國生涯運動。他提出“所有的教育都是生涯教育”。後來,布裏奇特·A.賴特(BridgetA.Wright)撰著《成功的職業生涯規劃》一書。在我國,我們可以檢索到以羅雙平為代表的,陳黎明、樊釘、湛新民、姚裕群等人發表的係列職業生涯規劃專著。
(二)對職業生涯的概念的理解
學者們對於職業生涯的認識與研究由來已久,觀點眾多。早期的概念是沙特列(Shartle)提出的,他認為,職業生涯是指一個人在工作中所經曆的職業或職位的總稱。
麥克法蘭德(McFarland)指出:職業生涯是指一個人依據理想的長期目標所形成的一係列工作選擇,以及相關的教育或訓練活動,是有計劃的職業發展曆程。
美國著名職業問題專家薩帕(DonaldESuper)給出了“職業生涯指一個人終生經曆的所有職位的整體曆程”的定義(1957年),以後他又進一步指出:“職業生涯是生活中各種事件的演進方向和曆程,是綜合人一生中的各種職業和生活角色,由此表現出個人獨特的自我發展組型。它也是人自青春期以至退休之後,一連串有酬或無酬職位的綜合,甚至包括了副業、家庭和公民的角色”(1976年)。
台灣學者林幸台指出:職業生涯包括一個人一生中所從事的工作及其擔任的職務、角色,同時也涉及其他非工作或非職業的活動,即個人生活中衣食住行和娛樂等各方麵的活動與經驗。
韋伯特(Webster)把“生涯”的外延進一步擴大,他指出,職業生涯是個人一生職業、社會與人際關係的總稱,即個人終生發展的曆程。
綜上所述,職業生涯就是一個人的職業經曆,是以心理開發、生理開發、智力開發、技能開發、倫理開發等人的潛能開發為基礎,以工作內容的確定和變化、工作業績的評價、工資待遇、職稱、職務的變動為標誌,以滿足需求為目標的工作和內心體驗的經曆。
(三)職業生涯的特點
總體上看,個人的職業生涯具有以下幾個特點:
(1)獨特性。每個人都有自己的職業條件,有自己的職業理想,有自己的職業選擇,有為實現自己的職業理想所作的種種努力,從而也就有著與別人相區別的、獨特的生涯曆程。
(2)發展性。每個人的職業生涯都是一種發展演進的動態過程,具有一定的邏輯性。
(3)階段性。每個人的職業生涯發展過程都有著不同的階段,可以分為不同的時期。人在不同的生涯階段有著不同的任務和目標,職業生涯各個階段之間具有遞進性。
(4)終生性。每個人的職業生涯作為一種動態發展的曆程,是根據個人在不同階段的企求而不斷蛻變與成長,直至終生。
(5)整合性。職業生涯具有整合性,涵蓋人生整體發展的各個層麵,而不是僅僅局限於工作或職位。
(6)互動性。人的生涯是個人與他人、個人與環境、個人與社會互動的結果。人的自我觀念,人的主觀能動性,個人所掌握的社會職業信息,所掌握的職業決策技術,對於其生涯有著重要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