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篇外篇(2 / 2)

接下來,就是一場大混戰。校長和老師簡直成了花瓶,而我們呢,是靶子,最淒慘的靶子!

唧唧歪歪十多分鍾,校長的大腦終於承受不住這高負荷的運轉。打開最高音量,大喊:“安靜!”

……

“這樣吧。我們大家舉手表決,聽多數人的心願。”

“同意他們繼續這樣交往的請舉手。”

嘩,老師1票,家長10票,共11票。竊喜,贏定了!

“看來,不用問下一個問題了。”校長笑笑說。

“不成,我們這剩下的8票有意見。”我爸爸一副很不高興的樣子

“什麼意見?”

“你侵犯我們的權利,沒給我們舉手的權利啊!”我爸爸理直氣壯地說。

校長和那11票都笑了起來,可這8票可笑不起來。

“好好。”校長笑著說:“你們想怎麼樣?”

“我們要每人給他們立一條規定,這樣我們才可以放手。”爸爸站起來說。

這下奇怪了,所有人都點頭同意。我頭腦中的每個細胞都告訴我,我們要倒黴了。

汪由湊過來,小聲說:“你爸爸真是夠高,不好應付!”

“是啊!”其他幾個人也附和著,這下汪由的苦瓜臉更難看了。

不知道什麼時候,他們一群人去了另外的一房間。過了一個小時,他們又都笑容滿麵的回來了。

因為規矩出爐了!

為配合大家利益,立下以下八大條例。

1、凡想戀愛或正在戀愛的在校學生,必須將學習成績保持在及格之上,並且要完成父母和大家的心願即完成學業,不有輟學心理。如違反,將立即勸散。

2、凡戀愛同學一旦出現感情狀況及時向家長或心理輔導老師彙報也達到解決心事的目的。盡量不要發生,各行自重。

3、凡戀愛同學之間的交往時間,要嚴格受家長和老師的掌控。即節假日期間必須在雙方家長知曉的情況下方可共同出行,並要聽從家長的話按時送女同學回家。男同學也必須及時回家。如有犯者,嚴懲不待。

4、凡戀愛同學之間可一起上下學(走讀生),一起吃飯。但必須保障要按時上下課,不準遲到。如有犯者,比普通同學加重一倍進行處罰。

5、凡戀愛同學不可隨意同居,住宿生不可隨意串宿舍。如發現此類狀況,重者停學整頓輕者請兩方家長。

6、凡戀愛同學可以在節日期間互贈禮物,但不可超過自己能力範疇之外而造成未來一段時期無法正常學習生活。如果發現由發現人通知家長,對其同學下個月生活費削減一半。

7、凡戀愛同學有能力的必須將彼此和別人的成績達到能力範圍之內,不可因為戀愛可產生應付心理而不努力進取。如有犯通知雙方家長。

8、凡戀愛同學有過激行為,且對其他同學產生不好影響,停學教育(停學時間由狀況嚴重性決定)。

我們八個人看完,真沒話說。這幫人,真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