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4章 專利法案 上(1 / 3)

要大規模地製造這種香煙,而後生產推銷出去,首先,就是要得到神聖教會的商品安全批號,隻有得到神聖教會對於商品安全的認可,民眾才有可能認可其安全性。

而後,是杜蕾斯聯盟商業議會的商品發售批號,以及稅收協議條文。

這些,米安都不用擔心。

神聖教誨的商品安全認可,由蒙娜夫人去找她的摯交密友茉莉婭女牧師辦理,因為茉莉婭女牧師是神聖教會彌羅斯城分會的首席牧師,並且她的身份特殊,就連分會的主教大人,都要對她禮讓三分。

至於在杜蕾斯聯盟商業議會彌羅斯城分部辦事處拿到一張商品發售批文,則更加的簡單了。

有時候,權力與金錢真的是很好用的東西。

所以某個走私犯在穿越之後,也不能夠免俗。不是他想要去攫取金錢,霸占權力,而是天然的環境和條件,迫使每一個人都不得不為之而奮鬥。

畢竟,他的身份,隻是一個外來子,這一點,那位口胡老地主並沒有說錯甚麼。

而對杜蕾斯聯盟商業議會的稅收協議,分部辦事處的聯盟商業議會成員,都是由貴族,富商,以及神聖教會的人組成,以彌羅斯子爵大人的身份,自然能夠博取到一個極低稅率的稅收協議。

十分之一。

所有營收入,不計成本的十分之一,其中一半交給神聖教會,叫做教會稅收,另一半交給杜蕾斯聯盟商業議會。

這樣的稅率,在整個杜蕾斯商業聯盟而言,都是十分低的。

這也是因為,米安提交的這種新產品,原料普通,成本低廉,必然的銷售價格也不會高,而且包括杜蕾斯聯盟商業議會在內的所有人,都對這種產品的前景,並不是十分看好。

麵對這樣的好事,米安並不滿足。

他請彌羅斯子爵大人代為提出,並且是十分強硬地提出了一個新的法案。

專利法案。

是的。

哪怕是商業聯盟高度發達的杜蕾斯聯盟,也沒有關於專利的相關法案,商人能夠得到商品生產批號,商品安全批號,各大領地,城池的商品發售批號,但是並沒有特定的自我專屬權力規定。

譬如說,一個人發明了一隻安全套,他能夠得到生產,發售的權力,並且是一旦得到了神聖教會的安全認可,那麼幾乎是完全自由地營銷權,所要做的隻不過是向神聖教會,杜蕾斯聯盟商業議會,以及發售地的城池,封地主人,各大領地的領主繳納稅收就可以了,畢竟沒有任何人會和金幣過不去。

但是,這並不意味著別人就不可以利用這種新發明的安全套牟利了。

隻要能夠仿製,無論是用任何的辦法,都可以得到相應的安全認可,生產批號,以及發售批號。

也就是說,這是一個商業文明發達,但是沒有專利權利的世界。

米安的決心,是打破這種現狀。

毫無疑問的,他可以輕鬆地從彌羅斯城這片封地的主人,彌羅斯子爵大人手中拿到發售權力,教會的安全認可,聯盟商業議會的生產批號和稅收協議都不是問題。

而米安追加提出的法案是,從此以後,香煙這種商品,隻有他米安·彌羅斯可以生產,隻有蒙娜商鋪可以發售。

當然想要得到發售權力的其他商鋪,也可以通過一些手段從他的手中購買到發售權。

這就是專利權。

這種新奇的法案,立刻引起了子爵大人,神聖教會,以及聯盟商業議會的驚奇。

在米安拿到了這種叫做“香煙”的新產品的安全認證,生產批號,以及在彌羅斯城的發售批號之後,他已經為此向他的便宜老媽,蒙娜夫人借債八百枚金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