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剛蒙蒙亮,赫伯特帶著金聖淳來到了昨天同樣的位置,看著已經扮好菲利斯的金聖淳,赫伯特僅僅是交代了一句:“死了我會來替你收屍的。”就把金聖淳趕下了車,揚長而去。留下的,是對著赫伯特離去方向豎著中指的金聖淳。
眼神餘光掃了掃周圍,雖然天剛亮,但街上的人已經不少了。金聖淳借著幾道身影,快速的隱藏在了過往的人群裏,朝著目標基地而去。
目標基地門口的守衛依舊森嚴,明顯的武器是不可能帶的進去了,摸了下腰帶間夾著的十數根鋼針,金聖淳定了定神,除了槍械,金聖淳最喜歡的,還是赫伯特傳授給他的暗器功夫。
赫伯特的暗器手段,在組織也是出了名的,金聖淳雖然暫時無法達到他的水平,但也學到了二分精髓。用赫伯特的話,“在很多無法攜帶武器的場合,暗器,往往是最有效的攻擊手段”。
邁步朝著基地大門而去,大門守衛顯然已經注意到了這個向他們走來的小孩子,處於自身職責,還是攔住了他。
“你是做什麼的?”
“我是附近孤兒院的,我叫菲利斯,我要當戰士。”流利的阿拉伯語交流起來沒有任何障礙,配上化好妝的麵孔,儼然就是一個當地的小孩子。
守衛被金聖淳話說了一愣,看了看他,“你確定你要當戰士?”在看到金聖淳堅定的點頭之後,對身邊另一個守衛說道:“你繼續值守,我帶這個孩子去見頭。”
另一個守衛聽了點了下頭,並沒有任何詫異,顯然之前也有過類似無家少年要來基地當兵,對於要當戰士的人,不管年齡大小基地向來很歡迎,對科技武器不發達的基地來說,人數往往是很重要的。
金聖淳很輕易的跟著守衛進了基地,沒走多一會,到了一所二層小樓的前。進來時眼神餘光已經把周圍情況掃描了一個大概,很簡單的布局,一個超大的院子,隻有幾棟建築,除了有幾隻隊伍在巡邏,沒有其他的潛在危險,這是金聖淳在觀察之後的第一想法。這讓金聖淳心裏的底氣又足了一些。
帶路的守衛從始至終都沒有在他身上停留超過幾秒,更別提會搜他的身了。“早知道這麼容易,就帶把武器進來了。”金聖淳默默的抱怨著。
“報告!”守衛叫門。
“進!”
門推開,金聖淳目光所至,頓時微不察覺的一頓,屋內坐著兩個黑人,一個應該是守衛口中的他們的頭,正在對另一個黑人恭敬的報告著基地最近的安全狀況。讓金聖淳沒有想到的是,這個正在聽報告的黑人,正是此次他所要刺殺的目標——巴布魯,非洲伊國非政府武裝的6號人物。
計劃著無數與目標見麵的機會,但沒有想到的是,計劃不如變化快,盡然如此,“擇日不如撞日,這麼有緣,是不是該做點什麼呢?”金聖淳頓時萌生了一個新的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