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是一種境界,不是誰都做得到的。想要宅起來,起碼得有一套房子,這樣不是富二代就得是富三代,衣食無憂,生計不愁(中國有句古話叫做“富不過三代,窮不過七代”,窮則思變,變則通,通則達,不過小時候有點口吃,經常說成“窮則通大便”,這確實是我口吃,不是我嘴快,我從來就沒有把“老婆婆”喊成“老婆”過)。對一般人來說,奮鬥三十年才擁有宅半生的權利。
“宅”是一件好事,大多數意外都是發生在室外,宅在家裏能夠避免死於非命。
“宅”文化源遠流長,從古代開始中央政府就需要一大批有“宅”之士,俗話說“秀才不出門,便知天下事”,古代秀才是宅男的概率高達百分之九十九點九九九,剩下那一星半點的是宅女。
“宅”是很有操守的一件事,“不罵娘,不坑爹”是必須要遵守的。
為了讓我的“宅”合理化,“合法化”,我決定寫下一份攻略,或者說是公約……不管怎樣,這份文件記載的是為了發揚“宅”的意誌該做的事情,還有不讓自己太過勞累不該做的事情。
以上是前言部分,簽上大名:
小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