珍妮說道:“你沒聽說上個月一個三陪小姐在半夜裏被一位男子用刀刺死了,年僅隻有二十三歲,香魂玉殞值嗎?你這麼年青,又有文化,人生的路還那麼遙遠,你如果這麼不自愛地走下去,不僅對不起生你養你的父母,同時也毀了你的一生。”
阿芳低著頭哀歎地說道:“你們不提我父母,我心裏還好受,一提起我父母心裏就更加難受了,你們可能不知道我是一個棄兒,從我記事時起就知道撿我的一對夫妻很窮,他們住在一個貧窮的大山溝裏,從小我就沒有吃過米飯,吃的全是雜糧和山莒。記得我五歲那年,我那個養父為了養家糊口到山頂上挖藥材不小心給丟死了。養母和我活不下去就帶著我沿途吃討走出了大山。後來在一個小鎮上遇到一個好心的婆婆她才收留了我們母女倆,我們就這樣住進了她的家裏,她是一個孤寡老人沒有子女,她把我養母當作女兒,把我則當作她孫女,我養母很孝順那婆婆在她家裏啥事都做,做飯、洗衣、打掃衛生,並在她家門前排了一個地灘賣些針線日用品,鎮上的人們很同情照顧我們,經常光顧我們的地灘生意,這樣我們做的小本生意還能免強混口飯吃,生活條件剛剛好轉,養母就送我到鎮上讀書,也許是我讀書聰明,也許是我養母懂得讀書的道理,她一直堅持供我讀書,不讓我放棄。有好多次別人給養母提親事,但每次談到必須供養我讀書作為條件時,都被對方拒絕,養母為了我決定不再嫁人。一九九一年好心的婆婆去世了,養母在安葬婆婆的後事時花費了很多錢,而那一年正好是我考取某某大學,雖然這是鎮裏的一件大事,因為我是該鎮那年唯一考取的大學生。可養母當時拿不出那麼多的錢供我上大學,她隻好挨家挨戶去借,隻要是能借到的,她都借過了,鎮上好心的人們好不容易東湊西湊才湊足了我第一年的學雜費,讓我幸運地上了大學。後來聽說我每月的生活費都是靠養母賣血給換的,你們知道嗎?她比我親媽還好。現在她老了還住在以前那個婆婆住的舊房屋裏,四麵通風都快倒塌了。遇上下雨天連站人的地方都沒有,滿屋子遍漏那能住人。所以我現在要拚命地多掙錢就是想給她蓋間好房子住,讓她在晚年的時候能過上好日子,也算是我報答她的養肓之恩吧。”阿芳說到此也是滿臉的辛酸淚水,我和珍妮都很同情她,可又愛莫能助,因為我們也是一個窮打工的,能在這座城市站穩腳,吃上飯已經很不容易了,對於阿芳的苦愁我們是有心無力。隻好很同情地勸說道:“你要上訴一定要有證據,不然你可能會吃虧,因為強龍難鬥地頭蛇。到時怕他們說你誣陷。”
阿芳說:“我隻想把這封信送到市政府辦去,至於他們相不相信,調不調查,重不重視那是他們的事,我已經做到了除惡解恨。你們能幫我送過去嗎?”
我和珍妮都爽快地說:“沒問題,你就交給我們吧。”阿芳聽後很高興就從隨身攜帶的皮包裏取出一封信遞給我們。我們說:“你放心吧,我們這就送進去。”說著接過了阿芳遞過來的信箋往市政府走去。望著阿芳離我們遠去的背影,我們心中無意地升起一股莫明的惆悵,是哀還是怨我們無法講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