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上門
“李小飛,公訴人指控你向雷英明行賄人民幣20萬元,以牟取不正當利益,你承不承認。”
“我不承認,這20萬元的確我是給雷英明的,但我沒有牟取不正當利益。”
“她和你非親非故,你說沒有牟取不正當利益,那你給她錢幹什麼?”
“法官大人,我想有一點我要作些說明,我們的產品全部進口,質量非常過硬,沒有以次充好的現象,也沒有坑害過一丁點兒消費者的利益。科美的招標是完全公開的,我們的條件最優,所以即便我不送她這20萬元也是我們中標,這20萬是我從自己的口袋裏掏出來的,而不是把價格弄高從科美那裏多套些錢出來進行私分。更何況無論我有沒有給出這20萬元,科美都不會降價讓利給消費者,科美是私人企業,我既沒害國家,也沒害消費者,所以這不是飛升和科美兩家公司間的問題,僅僅是我和雷英明個人之間的事情,與行賄是兩碼事,如果要定這筆錢的性質,算作感謝費我認為是比較恰當的。”
“那你想感謝她什麼?”
“我想,我想感謝她——感謝她給我講的一句話改變了我的人生理念……”
“有這等怪事?她說了什麼話?”
“我,我一時想不起來了。”
“哄——”法庭上一片哄笑聲,法官用法槌咚的一聲敲擊桌麵:“安靜,請大家安靜。”
法槌敲擊的聲音繼續響,咚,咚咚,咚咚咚,一直響,而且越來越大,我有些詫異,高舉手想喊,卻喊不出來,然後我突然意識到響聲就在耳邊,一下子驚醒,起身坐起來,才發現自己是在辦公室的沙發上。
我甩了甩頭,喘了口氣才站起身開門,樂樂敲門的手懸在半空,說有兩個稅務局的人找我。我一聽就氣不打一處來:“說我不在!”啪的一聲把門關上,心裏直罵樂樂,一點也不會為老板周旋擋駕,還經理助理呢,真是個豬腦袋。
當這個法人代表也是窩囊,有錢是股東大家分,好事沒多占一點,出了問題你就跑不脫,基本相當於“罰人代表”。過了一會兒樂樂繼續敲門,怯生生地閃進來說:“他們在會議室等,說一定要見你。”我喝下一口茶說:“你,你不會說老板出差了?”
“他們認識你,就是上次來的那兩個,說看見你進來了。”
劉欣走了,林升又最怕這種事,現在連找個擋駕的人都沒有。我氣衝衝地走到會議室,真是上次來的那兩位,兩位站起來向我出示了一份調查函:“李總,有人舉報你們公司接受虛開的增值稅發票,涉嫌偷稅漏稅,我們奉命調查。”
一定是宋治國幹的!威脅我不成動真格了!
我在腦海裏將宋治國和他的母親乃至他全家的異性翻來覆去罵了上百遍,然後設計了多個場景:1萬元請澳門的黑社會斷他一隻手,出事時我正在郵局匿名彙款捐助貴州一名失學兒童,中介人出麵,凶手和我沒任何關聯,警察叔叔來調查正好可以將我捐助的事不經意地暴露出來,說不定會被媒體挖掘成一位默默行善的好公民;某晚趁他走在路邊時一記悶棍將其砸昏,搶走身上的手機和錢,偽造成街頭混混隨意搶劫的現場;再就是某天他走出樓道,高空掉下一花盆正好砸在他頭上,樓上有幾十戶人家,警察叔叔忙上半年估計也不會有結果;還有一招更狠的,一瓶硫酸潑在他的上下結合部,留下一句話,“誰叫你欠錢不還!”不但讓他做不成男人,還把他的信用度曝光,一輩子在社會上寸步難行。我一直對那些明火打劫持刀傷人的行為嗤之以鼻,毫無技術含量活該要被抓去坐牢,什麼叫犯罪天才,這個才叫,既泄了心頭之恨,又和我沒任何關係。
我二話不說站起來:“兩位領導,我公司每年交80萬的增值稅,50萬的企業所得稅,我個人每年交10萬元的個人所得稅,你們沒感謝我,不發優秀納稅人獎牌給我也就算了,現在反而懷疑我偷稅漏稅。走!我現在就帶你們去財務部,我要讓你們知道一個優秀的企業是個什麼樣子!”我擺出義憤填膺的樣子,像是蒙受了天大的冤屈。
他們當然查不出任何問題,所有的文件櫃、保險櫃、抽屜全部打開,財務報表、會計憑證取出來堆在桌上任由他們翻閱,我當著他倆的麵吩咐阿芬:“一定要配合稅務局同誌的審查,要看什麼就提供什麼,不允許有半點的不配合!”
然後我走出門,一個人躲在辦公室裏樂嗬嗬地抽煙。
走的時候稅務人員說:“李總,我們是奉命行事,別見怪,來之前我查看過了你們的納稅記錄,是不錯的。剛才也翻閱了報表和憑證,除了接待費有點超標之外,其他的沒任何問題,隻是有人舉報我們一定要有個交代,你放心,我們領導的一貫指導思想是,稅務部門也要為企業保駕護航。不過呢,我覺得來查一下也好,要不然我們還發現不了在轄區內還有這樣一家守法經營照章納稅的優秀企業,看你們財務製度這麼健全完備,我會給你申請一個‘年度優秀納稅企業’稱號,讓你這樣優秀的納稅人脫穎而出,成為企業界的楷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