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月帶著趙家人走出巷子,轉頭看趙家五個老老小小都老老實實跟在她後麵,一副全聽她的安排的樣子,隻覺得一陣眼前發黑。
她想躺平,想躺平,不想做老母雞帶小雞崽覓食。
但能怎麼辦,隻能到什麼山砍什麼柴,有一步走一步吧。
總比那些一覺醒來成了寡婦,家徒四壁,還有一窩嗷嗷待哺的兒女強。
心裏歎氣,臉上不動聲色,一麵繼續走,一麵心裏盤算開來。
一家幾口人,住賓館,哦,不,應該說是住客棧是不現實的,最好是找點便宜的地方租個兩間房子住下,能獨門獨院最好,不能也可以湊合著點住。
至於日後,趙父趙母雖然看起來蒼老,但身子骨還結實著,也有一把子力氣,打點零工料理家務都沒問題。
趙二郎可以飯館酒樓什麼的找點小夥計的活兒做做,她和趙蓮兒也可以賣繡品……有那喬明月的審美基礎,繡品賣個好價錢應該不是問題。
好像……也不是活不下去。
當然,如果趙程兩家能消除誤會繼續結親更好,如若不能,趙大郎再謀個外放,在小地方當個縣令,再怎麼著也比地裏刨食強百倍不是。
想通了的明月就輕鬆了。
趙家人一直在看著她的臉色,看到她一直繃緊的臉終於放鬆了下來,趙母先自高興了:“明月,你是不是想好了怎麼去跟程大人說了?”
明月:……
“我們先去找個地方住下來吧,等大表哥來了再商量下一步怎麼辦,要找也得大表哥去找吧,我們連程大人住哪裏都不知道,上哪裏去找啊。”
趙母失望地嗯了一聲,不再說話。
過了一會,她突然想起應該跟明月解釋一下她當時一時情急說的明月跟二郞訂親的事,心裏難免有些羞愧不安,畢竟明月對大郞的愛慕,他們一直都是知道的。
可是她又能怎麼辦呢,族裏的人,甚至明月的父親,對大郞的這門親事都格外熱情,要不是京城離山陽太遠,族裏都要來幫忙操辦了。
可是,她雖然糊塗,也知道這事辦得不那麼地道,正猶豫,卻見明月突然大步向前,追上兩個身穿皂衣,手持大刀的男人。
趙母心裏一沉,急忙追過去,卻聽明月已經甜甜的叫道:“兩位……大哥,請留步!”
好險,差一點,明月就叫出“叔叔”來。
種花家的都知道,在外麵什麼人最可靠,警察叔叔和解放軍叔叔最可靠。
十八歲的義務小兵往那裏一站,老阿姨都會情不自禁叫一聲“叔叔”。
明月一看到這兩人的服飾,就知道這兩人是這個世界俗稱的捕快,約等於現代的警察叔叔。
舉目無親的情況下,當然是問警察叔叔最可靠了。
所以明月努力再奉上一個大大的笑容後,老實不客氣地說出了自己的訴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