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毒人群的質性研究
質性研究作為一種獨特的研究方法,有著不同於其他研究方法的評判標準。經過長期的發展,質性研究在當下的社會科學研究中已不再僅僅是觀察、實驗等基本科學方法的補充,而越來越多地與量化研究平分秋色。質性研究使得研究方法更加多元化,也更加關注弱勢群體的聲音,與量化研究相輔相成,共同推進著社會科學研究的進步。本章將簡單介紹質性研究,以及質性研究在吸毒人群心理研究中的應用。
質性研究簡介
本節主要介紹質性研究的概念,以及質性研究與量化研究在理論基礎、研究目的、研究步驟、研究方法、研究者角色等方麵的區別。
一、質性研究的概念
質性研究有別於實證主義的科學研究取向,主張社會是由不斷變動的社會現象組成的,這些現象往往會因為不同時空、不同文化與社會背景而有不同的意義。因此,質性研究者在整個研究過程中,必須充分理解社會現象是一種不確定的事實。質性研究者通常必須在自然環境的情境中,通過與研究對象密切的互動過程,透過一種或多種資料收集的方法,對所研究的社會現象或行為進行全麵的、深入的理解。對於研究過程所收集到的數據的詮釋,研究者不可以用數字或統計分析的簡約方式,將資料簡化為數字與數字的偽關聯,或對研究所獲得的結果做進一步的推論;反之,在整個研究過程中,研究者必須融入研究對象的經驗世界中,深入體會研究對象的感受與知覺,並從研究對象的立場與觀點出發,詮釋這些經驗與現象的意義。
簡言之,質性研究就是一種基於整體觀點之上,對社會現象進行全方位圖像的建構和深度了解的過程;質性研究者反對將研究對象切割為單一或多重的變項並運用數字作為數據詮釋的依據。
筆者借鑒質性研究的代表人物陳向明的觀點以及國外學者Bogdan和Biklen關於質性研究在操作層麵上的特質描述,對質性研究的概念作以下幾點補充說明:
(1)研究環境:在自然環境,即研究對象的日常生活情境中,而非人工控製環境中進行研究;
(2)研究工具:研究者本人即是研究工具,通過長期深入實地、與研究對象做持久的接觸與互動而進行研究,研究者的素質在很大程度上決定了研究的質量;
(3)研究問題:是在資料收集過程中、在複雜的情境中逐漸形成和明晰的,而不是在研究開始時就設定的等待研究結果驗證的假說;
(4)研究資料及收集方法:研究資料是屬於人、地和會談等所謂軟性資料的豐富描述;收集時采用多種方法,如開放式訪談、參與式和非參與式觀察、實物分析等全麵地收集資料,一般不使用量表或其他測量工具;
(5)結論/理論的形成:歸納法,自下而上地在所得資料和互動經驗的基礎上提升出分析類別和理論假設;
(6)理解的視角:重點不在於外在可見的因素,而在於深入了解研究對象的內在觀點和行為的意義解釋;
(7)研究反思:由於研究者與研究對象之間是互動的關係,因而在研究中要考慮研究者個人及互動關係對研究的影響,要反思有關的倫理道德問題和權力關係。
二、質性研究與量化研究的區別
簡言之,質性研究就是一種探索性的研究,主要回答“是什麼”、“為什麼”等本質性的問題;而量化研究則是一種總結性的研究,主要回答“是多少”、“有多少”等問題。Rothery和Grinnell(1996)提出了六項評估指標,為我們確定了對質性研究與量化研究進行比較分析的基準,見表4-1。
那麼,作為當今社會科學研究中最常用的兩種研究方法,質性研究和量化研究到底有何不同,區別又有多大?
(一)理論基礎不同
追根溯源,質性研究和量化研究的差異在根本上就是研究方法背後的理論基礎不同。質性研究的理論基礎包括建構主義、現象學、詮釋論以及符號互動論等哲學觀點,而量化研究的理論基礎則是實證主義哲學。二者的區別主要體現在以下三個方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