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章 胡匪(1 / 1)

《胡匪》

在明朝末年,袁崇煥設計殺害了毛文龍,毛文龍的部下因此四散,紛紛逃入大海成為海盜,出沒於遼沈、登萊之間。這些海盜起初隻是為了逃避官府的追捕,並沒有什麼大的野心。然而隨著時間的推移,越來越多的兵卒和流民加入到他們的行列中,逐漸形成了一股強大的勢力。

起初,這些海盜隻是與官府為敵,並不劫掠百姓。但隨著官府的圍剿力度加大,他們開始肆意劫掠。他們專門針對那些經過關內外和直、魯一帶的豪商巨賈,進行綁架勒索。其中有一個名叫商峻的毛文龍部將,他率領著一支龐大的隊伍,成為了胡匪中的佼佼者。他的後代至今仍有族譜可查。

由於與響馬賊等其他盜匪勢力聯合,這些海盜也被稱為馬賊。他們的首領眾多,各自帶領一支股匪,人數不等,多則二三百人。他們沒有嚴格的紀律,但都非常彪悍勇猛。他們之間經常發生內鬥和火拚。

這些海盜的劫掠方式主要有兩種:一是綁架勒索,被綁架的人家需要探明是何路何股的海盜所為,然後設法商議贖金。如果超過期限未能贖回被綁者,那麼他們將麵臨極大的危險。二是出販劫掠,他們會在遇到官兵時根據勢力大小來決定是否抵抗,如果勢力不敵則會四散而逃。如果追擊太急,他們還會沿途奪取馬匹來替換疲憊的馬匹。他們的騎術非常嫻熟,讓捕快們束手無策。

隨著時間的推移,這些胡匪逐漸形成了以股為單位,甚至以幫為單位的勢力。一個個幫派此起彼伏,如野火春風般蔓延。每個幫派人數不等,多則千人,少則數百或數十人。在這些幫派中,必然有一個首領,這些首領是眾人推舉出來的,他們也必然有著過人的技能。

比如“鑽天燕子”,他能夠穿山越嶺,步履如飛,一天能行走八百裏。而“黃四癩王者”則能在百步之外,一槍擊中人的左眼,精準無比。還有像“托什套”、“燕翼子”這樣的高手,他們能在百步之外,雙槍齊發,百發百中。更有一位“獨眼龍飛”,他擅長擊彈,百發百中,常常是隻聞其聲不見其人。此外,還有一位叫“藍六”的高手,他一手能舉起五百斤的重物。

然而,一旦選定首領之後,眾人都必須聽從他的指揮。這些首領也都會與部下同甘共苦,以誠相待。他們所得的財物,都會按照人頭均分,首領並不會多取一分一毫。部下們對首領的親愛甚至超過了對待自己的父母。當首領遇到困難時,不論是誰都會舍生忘死地去拯救他。

關於胡匪的別稱也有很多說法。有的說胡匪在行劫時喜歡塗紅須髯,所以被稱為“紅胡子”。也有的說胡匪用火槍時,會在槍口加上紅纓,遠看就像胡須一樣,因此得名。每年秋天,高粱長與人齊高的時候,連綿十餘裏,胡匪中的狡猾而缺乏技能的人常常用它來藏身。他們出沒在高粱地裏,掠奪過往的行旅,稱之為“青紗幛”。因為藏在其中的他們可以看見別人,而別人卻看不見他們,就像藏在青紗幛裏一樣。

胡匪們在搶劫時,不僅劫財還劫色,甚至殺人。如果有人稍作反抗,他們就會施以各種酷刑。例如將人放在火爐上炙烤,稱之為“坐火車”;或者用鐵線燒紅後烙在人身上,稱之為“燈草絨背心”。這些胡匪的殘忍行為令人發指,使得百姓們生活在恐懼之中。

在長春地區,胡匪的數量最為眾多。他們出動劫掠時,常常是短衣匹馬,背負槍支彈藥。當發現有人出現時,他們會在數裏之外高聲呼喊報字。這些報字是每個幫派的標識,用一字或一個特殊的名詞來表示,隻有他們自己能識別。如果雙方都是胡匪,他們會迅速報出自己的字號。如果一方不知道如何報字號,那麼另一方如果是官兵就會開槍轟擊,如果是旅客就會直接進行搶劫。

他們之間的談話也常用隱語,非常離奇難以理解。例如,官兵被稱為“花鷂子”,吃飯叫“朝的”,軍官被稱為“官兔子”,中彈叫“貼金”,富人被稱為“大糧戶”,拷問叫“聽秧子”,殺人叫“扯了人”,窩巢叫“大當鋪裏”,擄人勒贖叫“綁票”,手槍叫“腰逼子”,刀叫“口鋒子”,頭目被稱為“當家福”等等。

當胡匪被官府擒獲時,他們所掠奪的財物會被沒收,被稱為“賊產”。除了粟麥之外,牲畜是最多的。有的一個家庭被籍沒後,牲畜多達四五百頭。官府在獲後上報賊產時,對於牲畜一項,一定會多報一二成,以誇大自己的功勞。幾天後,會報告說牲畜倒斃了,陸續進行上報。等到案件結束變賣時,原來有四五百頭牲畜的,僅剩下了一二成。所謂的倒斃,實際上是已經全部賣掉了,裝進了官員的私囊。

東三省的胡匪,過去為害尚淺。到了光緒甲辰年日俄戰役以後,東三省才真正成為了胡匪的世界。究其原因,實際上是由於軍械精良所致。這些精良的軍械來自於日俄戰役。在這場戰役中,俄軍丟棄了很多武器彈藥,滿地都是槍彈。這些武器彈藥無需代價就可以獲得,所以日俄戰役實際上是釀造了奉天的盜匪源頭。而且當時的胡匪還曾被日軍所利用,借以抵禦俄軍。

<本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