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零四章 就差他的位子了(2 / 2)

幾乎是清一色的老人。

他甚至都要懷疑莊嚴的法庭,突然成了廣場舞的聚集地了。

而這一次……

他更加有這種感覺。

一群大媽級別的婦女,端坐在旁聽席上,看起來十分違和。

而在旁聽席的一個角落……

他突然注意到了一個熟悉的麵孔,內心不由“咯噔”了一下。

“又是秦昊。”

他嘴角抽了抽。

他明明記得……

上周的汽車零配件偷換案,秦昊坐的是證人席。

而這個案子,突然變到了旁聽席。

目前為止。

秦昊已經將法庭上的各個席位都坐了一遍。

就差他的位子了……

“咳咳,今日,濱海市人民法院第二刑事審判庭,將公開審理黃蘭導致的一死三傷案,將由我周全民,擔任審判長。”

“依法組建合議庭,對本案進行公開審理。”

“現在宣讀法庭紀律。”

緊接著。

他深吸了一口氣,開始主持本次庭審活動。

書記員立即上前。

將法庭紀律當著眾人的麵,宣讀了一遍。

“當事人、其他訴訟參與人、旁聽人員必須遵守以下法庭紀律:

1、旁聽人員必須保持肅靜,不準鼓掌、喧嘩、吵鬧,不得有其他妨礙審判活動的行為;

2、旁聽人員不得隨便走動,不得進入審判區;

3、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不得中途退庭,未經審判長同意,不得發言、提問,發言時應當起立,注意文明禮貌,不得攻擊、辱罵他人;

4、未經法庭許可……”

足足五分鍾後。

十餘條法庭規則,才宣讀完畢。

周全民再次望著下方,沉聲道:“接下來,請公訴人宣讀起訴狀,陳述案件緣由。”

宣讀紀律,是為了保證庭審的順利進行。

畢竟……

許多人都是第一次上庭。

不懂法庭上的規則。

而公訴席上。

一名公訴人立即站起身,沉聲念誦道:“本月11日,在濱海市郊外的陳家村裏,發生了一起惡性傷害案件。”

“新郎陳子石、新娘彭鬆月兩人在某農家樂舉辦婚禮期間,因為鬧婚行為過分糾紛,伴娘黃蘭掏出折疊刀,進行自衛,試圖製止婚鬧。”

“製止期間,失手導致了四名受害者遭受重大人身身體損傷,經鑒定,一人死亡,三人重傷。”

“檢察院認為,該案件事實認定清楚,證據明確,沒有疑點。”

“因此向法院發起公訴,要求判處被告人黃蘭犯過失致人死亡罪,故意傷害罪,處以有期徒刑八年,並給予受害者一定的賠償。”

話音剛落。

整個法庭,激起千層浪。

各方反應都不盡相同。

被告席上。

張益達神色還算淡定。

可黃蘭聽著公訴人的量刑建議,麵色一下子變得慘白。

雖然她很早就接到了起訴狀副本。

但那隻是一紙空文。

和此時公訴人當庭念誦,感覺完全不一樣。

也就是說……

如果敗訴,她將直接被關押八年!

“什麼?才八年?”

公訴人旁邊。

陳導光聽後,頓時驚叫了起來:“她殺了我兒子,刺傷了三個人,這不是該死刑嗎?”

他死死盯著公訴人。

冷哼道:“你到底是怎麼打官司的?早知道我自己找律師了,隨便換個律師,都比你靠譜!”

言語之間。

全是對公訴人的不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