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了,你所看見的情況我都知道了。你在屋中走了幾圈,並且在死屍旁邊跪了下來,以後又走過去推推廚房的門,後來——”
約翰.欒斯聽到這裏,突然跳了起來,滿臉恐懼,眼中露出懷疑的神色。他大聲的說道:“當時你躲在什麼地方,看得這樣一清二楚?我以為,這些事都是你應該不知道的。
福爾摩斯笑了起來,拿出他的名片,隔著桌子丟給這位警察看。“可別把我當做凶手逮捕起來,”他說,“我也是一條獵犬而不是狼,這一點格萊森和雷斯垂德先生都會證明的。那麼,請接著講下去。以後你又做了些什麼呢?”
欒斯重新坐了起來,但是臉上的狐疑的神氣還沒消除,“我走到大門口,吹起警笛。摩契和另外兩個警察都應聲而來。”
“當時街上什麼都沒有嗎?”
“是呀,凡是正經點兒的人早都回家了。”
“這是什麼意思?”
警察笑了一笑,他說:“我這輩子見過的醉漢可多了,可是從來沒有見過像另一個家夥那樣爛醉如泥的。我出來的時候,他正站在門口,靠著欄杆,放開嗓門,大聲唱著考棱班(一出喜劇中的女角)唱的那段小調,或是這一類的歌子。他簡直連腳都站不住了,真沒辦法。”
“他是一個什麼樣的人。”福爾摩斯問道
福爾摩斯一打岔,約翰.欒斯好像有些不高興。他說:“他倒是一個少見的醉鬼。如果我們不那麼忙的話,他免不了要被送到警察局去呢。”
“他的臉,他的衣服,你注意到沒有?”福爾摩斯忍不住又擦嘴問道。
“我想當時我確實注意到了,因為我和摩契還攙扶過他。他是一個高個子,紅臉,下邊一圈長著——”
“這就夠了。”福爾摩斯大聲說道,“後來他又怎麼樣了?”
“我們當時夠忙的啦,哪有功夫去照管他。”他說。
截止這位警察又頗為不滿的說:“我敢打賭,他滿認得回家的路呢。”
“他穿的什麼衣服?”
“一件棕色外衣。”
“手裏有沒有拿著馬鞭子?”
“馬鞭子?沒有。”
“他一定是把色丟下了,”我的夥伴嘟囔著說,“後來你看見或者聽見有馬車過去嗎?”
“沒有。”
“這半磅金幣給你,”我的同伴說著就站起身來,戴上帽子,“欒斯,恐怕你在警察大隊裏永遠不會高升了。你的那個腦袋不該光是個裝飾,也該有點用處才對。昨夜你本來可以撈個警長幹幹的。昨夜在你手裏那個人,就是這件神秘案子的線索,現在我們正在找他。這會兒再爭論也沒有什麼用處了。我告訴你,事實就是這麼回事。走吧,華生。”說著我們就一起出來尋找我們的馬車,剩下那個警察還在半信半疑,但是顯然覺得不安起來。
我們坐著車子回家的時候,福爾摩斯狠狠地說:“這個大傻瓜!想想看,碰上這樣一個千載難逢的好機會,他卻把它白白放過了。”
“我簡直還是墜在雲裏霧中哩。誠然,這個警察所形容的那個人和你所想象的那人的情況正好一樣,但是他幹嘛要去而複返呢?這不像罪犯應有的行徑吧。”
“戒指!華生,戒指,他回來就是為了這個東西。咱們要是沒有別的法子抓住他,就可以拿這個戒指當做釣餌,讓他上鉤。我一定會抓住他的,醫生,我敢和你下二比一的賭注打個賭,我可以逮住他。這一切我倒要感謝你啦。要不是你,我還不會去呢,那麼我就要失掉這個從來沒遇到過的研究機會了。咱們叫他作‘血字的研究’,好吧?咱們和房使用一些美麗的辭藻呢。在平淡無奇的生活糾葛裏,謀殺案就像一條紅線一樣,貫穿在中間。咱們的責任就是要去揭露它,把它從生活中心裏出來,徹底地加以暴露。咱們先去吃飯,然後再去聽聽諾爾曼.聶魯達的音樂演奏。她的指法和弓法簡直妙極了,她演奏肖邦的那段什麼小曲子更是妙極了。特拉——拉——拉——利拉——利拉——萊。”
這位非官方偵探家靠在馬車上像隻雲雀似的唱個不停。我默默沉思著:人類的無頭腦真是無所不能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