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覺睡到正午,肚子餓的不行,箏爬起來看到枕邊的紙條,不用看都知道寫的是什麼。箏掃了兩眼,看到了一個令她滿意的數字,就離開了。
大城市,小人物。
箏每次走出別墅區,都會經過一段非常繁華的地段,高樓林立,好車遍地都是,連個出租車都看不到。箏每次都會想自己在這個城市裏的價值,每次走到路的盡頭都想不出來,嘿嘿笑兩聲,擠上公車回家。
說是家,其實是個小小的房間,與別人合租在一起。樓房很破舊,是八十年代的家屬樓,箏的那間屋子也就十平米,一張床,一個桌子,外加房東留下的一個破沙發,還有朋友送的一台舊電視。箏拿著自己一個月的工資,付給房東三個月的房錢,就隻剩下了一百。每次到付房租的那個月,箏都會跟不同的女人回一次家,賺一筆生活費。
有什麼不好?沒什麼不好,為了生活,都是交易。箏是個值得稱讚的服務商,她的服務讓那些人神魂顛倒,箏從來不吝嗇賣力,尤其在床上,當然,也要看她的辛苦與收入是否成正比。
“就這些?”一個女人怯生生地提出想讓箏陪一會兒,卻拿出了少的可憐的錢,箏無情地問,“就這些還來找我?不懂我的行情?”
那個女人哭著走了,臨走,卻把錢留在了桌上。
箏拿了,拿的麵無表情。
那天晚上,箏失眠了。
那個女人箏認識,她經常來,一個人,穿著一般,隻點一瓶啤酒,就坐在角落裏慢慢喝。每當有人跟她搭訕,她總是有些慌亂地搖頭,一臉的警惕與厭惡。箏想不明白她為什麼突然要自己陪,還拿了錢出來,雖然少的可憐,但可以看出,那女人鼓起了多大的勇氣。
箏拿著那女人留下的錢,買了一個小小的魚缸,買了幾條小金魚,放在缸裏,每天仔細地換水,喂食,從來沒有那麼認真過。
那女人再也沒來過。箏經常回想她的樣子,卻發現怎麼也想不起來,最後隻剩了一個模糊的輪廓。
箏就這樣一日日的過,照例每個交房租的月初,挑一個女人去陪。如果可以,箏希望能永遠這樣,永遠這樣平淡的黑暗地過下去。箏也想過,青春會過去,自己會變老。那時候,靠什麼生活?每當想這個的時候,結果就是箏拿酒把自己灌醉,然後任由自己在酒吧裏睡上一個白天。
這天,箏又想起了那個女人,不知道為什麼,心情很煩躁,她拿上一瓶酒,跟同事打個招呼,就跑到一邊喝開了。
酒吧人來人往,在半夜一點的時候,當人們從開始的狂歡到疲憊時,酒吧的門被推開了。
“姨!”站在門口最近的小偉喊了一聲,他是酒吧老板的侄子,剛18,來大城市闖蕩生活。
來的人正是老板本人,她點點頭,不帶一點表情地向吧台走去。
“箏呢?”她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