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看到於青的時候,我剛好滿18歲。對!剛好就在我生日的那天,我遇到了她。於是,人生開始轉折……
不知道為什麼會這樣,就在我看到她的第一眼開始,我的目光就停留在了她的身上,再也移不開。我嗅到了她身上的氣味。我知道。我們是同類人。
小媽說,要留住一個人的心,那就不要羞羞答答,狠狠抓住就行了。所以這麼多年來,我爸始終被她抓得緊緊的。小媽對愛情的強勢,是我那個懦弱的親生母親永遠學不來的!
我隻想抓住,緊緊的。任誰都無法逃離我,永遠和我在一起,直至腐爛!
之後,在一次聯誼會上,我再一次地遇見了她。不過可惜的是,她一直都沒注意到我。我很失望,畢竟那時我都已經得了新一屆的校花稱號。以前我對這個稱號嗤之以鼻,但是如果可以換來她的半分注視,我也甘之若飴。
可惜,她最後還是沒有看向我,她向著眾人笑,眼裏卻沒有絲毫歡喜,她的目光總是在無意間飄向其他地方,例如某個角落。
我對每個人都很溫柔,因為沒有人能拒絕溫柔。所以當我慢慢成為她和她心裏的那個人的好朋友的時候,我知道,在我們家,不隻有小媽會演,而我也更是一個優秀的演員。一直以來,我跳著一個人的華爾茲,等待我劇場中的另一位主角。而她便是於青了,我堅信。
林百合,一個高我一屆的女人。一個膽小怕事,脆弱到一捏就碎的賤胚!她居然敢癡心妄想我的於青!
哦,於青也是愛她的啊!我差點忘了。但是如果,再來導演一場讓林百合背叛她的戲呢?她還會把她當做寶麼?
很好,上天果然是憐憫我的。那麼順利地,於青身邊再也不會有林百合。
……
於青像隻乖貓一樣呆在我身邊的那段日子,就算如今讓我想起來,都忍不住想要歡呼!
但是她卻幾乎每晚都會做噩夢,醒來的時候會狠狠地抱住我,嘴裏不停地說“我們都還活著……”。
慢慢地,她原本就不豐盈的身體開始變得瘦弱,她開始不睡覺,即便是在我們ML之後。漸漸地,我覺她變了,不再是我想要的那個,那個活力十足的於青,而是一條厭氧的魚,選擇死去。
死了,就可以和她在一起了吧!
她曾這樣問我。
但是,我怎麼能讓她死?
我到處質詢好的心理醫師,也哄騙著她跟我去問診。但被她發現後,她總是躲得遠遠的,不再肯回頭看我。抑或,一如當初那樣,眼裏根本就沒有過我……
後來,她逃跑了。我親眼所見,她肩上背著的那個NIKE包,是林百合送的。她終於帶著她的林百合,那個已經肮髒到了汙泥裏的林百合,一起逃離了我的世界。
我們的前世可曾在三生石上寫下姓名?——我問。
有,我寫了林百合。而你,也許寫了我。——於青答。
但是,我們的緣分很深,深到我們可以一起活到天荒地老。——我拉住她的手。
你我之間沒有姻緣,有的隻是孽緣!——她甩開我的手,棄我如草芥。
然後她逃了。
但是,我們是有緣的!我說過。
但是,我們之間有的隻是孽緣!她也說過。
所以,當我再次遇到她的時候,她身邊又跟了一個人,一個女人!
於青啊,一如當年。還是那麼傻啊。因為一個名字,一個和“林百合”相似的名字,她就這麼大方地把自己賣了。而那個叫“蕭百合”的女人呢?外表看起來真的很單純,但是現在這個社會哪裏還有單純?她明明為了給於青找麻煩,而故意跑去大伯的公司,甚至不惜使出色·誘的手段。哼!如果不是因為剛好我這個時候出現,於青這時可能已經失去工作了吧!兩家公司多年合作,沒想到最後差點毀在一個小女人手裏!而我的於青!居然也迷戀那個女人!
既然她蕭百合這麼喜歡男人,那我就免費送她一個。正當我有這個想法的時候,大伯居然告訴我,那個蕭百合居然因為懷孕而辭職了!
好!很好!這下看我的於青還會不會要你!還會不會要你們這麼肮髒的女人!!!
我的傻於青啊!你被欺騙了呢!
既然她們都不會好好愛你,就來我身邊吧!哪怕是孽緣,我也要和你糾纏一輩子!
你!可聽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