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我叫李夢涵(1 / 2)

在站前派出所裏,張橫做完了筆錄,簽上了自己的名字,一個警員走了進來,坐在張橫的對麵。

“張橫是吧,你有過多次打架的案底,這次又給對方造成了傷害,我現在來進行民事調解,征求你的意見。”

“警員叔叔,我是見義勇為,是他們要耍流氓。”

警員皺眉說道,“我們是按照事實說話的,並沒有所謂的受侵害人出麵作證,而你,已經把對方造成了傷害,如果你不接受調解,我們會進入刑事程序,你聽懂了嗎?”

“那我給他們道歉行了吧。”

警員看著張橫說道,“對方提出要10萬元的賠償,否則就起訴你。”

“什麼!”張橫一下的懵了,“把鼻子打出血了就要10萬?”

“我們是來征求你的意見。”警員說道。

“別說10萬,1萬我也沒有啊。”

“張橫,你不知道打架鬥毆是犯法的嗎?你是要負法律責任的。”警員剛說完,又有一個警員走了進來,在他的耳邊說了幾句話。

坐在張橫對麵的警員點了點頭,看向張橫說道,“你走運了,對方決定不起訴你了。”說著就站了起來。

“那我現在做什麼?”張橫問道。

“你可以走了。”

張橫帶著滿腔的悲憤進來,又莫名其妙的出去,他很奇怪對方怎麼又不起訴自己了。當他走到派出所大廳時,他又見到了那個白衣女子,自己隻有在夢裏才能見到的美人。

白衣女子走了過來說道,“你叫張橫是吧,剛才謝謝你幫我。”

張橫一見到這個女人的臉,就忘掉了所有的煩惱,“小意思,見義勇為嘛,誰遇到這樣的事情都會幫忙的。”

白衣女子問道,“你是本地人吧,應該很了解這裏吧。”

“是啊,我是土生土長的本地人,這個城市也沒多大,我熟悉的很。”

白衣女子想了想說道,“我叫李夢涵,現在需要一個向導,你願意為我工作嗎?大約需要三天。”

“我當然願意!”張橫馬上回答。

“你需要多少薪水?”李夢涵問道。

張橫想了想說道,“一天200,如果你覺得多,我們可以商量。”

“你會開車嗎?”

張橫尷尬地說道,“這我哪會。”他以為這個工作要黃了。

李夢涵從包裏拿出一張卡說道,“三天我給你一萬,你去幫我租車和司機,明天一早來我住的酒店接我。另外,你去把自己打理的幹淨一些,換身黑色的西裝,我希望我身邊的人莊重一些。”

“這麼熱的天還要穿西裝啊。”張橫見李夢涵微微皺眉,馬上說道,“沒問題,涵涵姐。”

“我們是雇傭關係,你應該叫我老板。”李夢涵說著,給張橫留下了一個酒店地址,轉身離去。

張橫看著那個美麗的背影,仿佛自己在做夢一樣,要不是手裏拿著李夢涵的卡,他甚至不敢相信這是真的,別說三天一萬,就算三年一萬,自己也願意幹。

......

什麼樣的男人注重自己的形象,一種是把自己的外表當作武器的男人,另一種是遇到心儀女子的男人,張橫,就是後者,他去好好洗了個澡,又重新去理發店處理了一下自己的頭發,花了幾百塊錢買了衣服和鞋子,還破天荒地照起了鏡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