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三哥無罪,我說的,耶穌都改變不了(2 / 2)

這年輕人,還挺有意思的。

林河輕咳一聲,清了清嗓子說道:“大家還記得剛才我說的話嗎,張三的這位親戚是一位公安局長,這位局長給他辦事,大家覺得他是使用了法定權利還是事實權利?”

“請問主播,兩種說法有什麼區別嗎?”有人提問道。

“區別大了。”林河笑著說道:“法律中有明文規定,事實職權要構成犯罪的話,必須要謀取不正當利益。”

“而張三請這位局長幫自己討要工程款,明明謀取的就是自己的正當利益。”

“所以張三的這位親戚並沒有犯罪。”

聽了林河的解釋,當即就有人打字道:“握草,還有這種操作。”

“學費了,奇奇怪怪的知識又增加了。”

“跟著三哥混,每天一個入獄小技巧。”

“這樣都行,三哥可謂是法外狂徒。”

也有人說道:“我怎麼總覺得,主播在信口胡謅,哪有給幹部送錢,還不犯罪的道理,有沒有屌大的出來解釋一下,這樣真的行嗎?”

“我屌大,我出來解釋,樓上的別不服,刑事訴訟法還真有這麼一條,就在第七段21小節。”

“佩服,佩服,什麼才叫專業,這……踏馬……才叫專業,主播已關注。”

“主播,你他娘的還真是個人才,下一期法治頻道沒有你我可不看。”

“我就是學法律的,總覺得主播比我們學校的那些老學究講的有意思多了。”

“請問主播是在權景律所工作嗎,我可以應聘去給你助理嘛,我不要錢,隻求主播每天給我講一個三哥的故事就好。”

“靠,我要是能夠早遇上主播就好了,我那三千萬的工程款也不至於拖了兩年沒要回來,明天我按照主播的方法就去試試。”

這人說完,直接送出了一個超級嘉年華。

林河看到這一幕,頓時來了,沒想到還有意外之喜。

超級嘉年華,這可是抖音上最牛逼的禮物了,一個都要三千人民幣,拋去平台分成,自己也能得到一千多塊。

這錢,來的也太容易了吧,怪不得現在那些小女生那麼喜歡做主播。

林河美滋滋的收下了這個禮物,同時也不忘跟人道謝:“感謝龍騎士送來的超級嘉年華,如果有什麼法律上的問題,歡迎私信谘詢。”

這是位大佬,一出手就是超級嘉年華,說不定以後可以成為自己的客戶,林河自然是不會怠慢人家。

接下來又有粉絲送上禮物,不過都是些零零散散的小禮物,連個發光特效都沒有。

林河也不在意,他又拋出第二個問題道:“請問,在這次事件中,大家覺得張三犯罪了沒有?”

“沒有沒有,肯定沒有,我三哥怎麼會犯罪呢。”

“我三哥一個模範公民,平日裏連走路都是小心翼翼的,生怕踩到螞蟻什麼的,誰要說張三犯罪我就跟他急。”

“張三無罪,鑒定完畢!”

跟剛才直播間情形不同的是,這次大家都一致的認為張三無罪,這倒是讓林河在這個問題上省去了許多口舌。

他接著說道:“請問,如果張三的親戚是一位教育局長,他給這位親戚送禮辦事,會不會構成犯罪?”

這……

大家都沉默了,如果在十分鍾以前,他們沒聽過張三故事,一定會脫口而出張三指定是犯罪了。

可現在呢,他們都不太確定了。

因為在這些人的認知當中,公安局長和教育局長不都是局長嘛,都是領導幹部,好像區別不大哈。

不得不說,林河剛才的故事,已經改變了直播間很多人的認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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