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一天內第三次麵對日曆,我隻覺無比沮喪。這種沮喪超過34年來的任何一次,我無法形容,也不想形容。
鏡子裏的那張臉,疲倦、頹唐、無可奈何,還有點嫉世憤俗。有點心酸的想,如果被別人看見,他們能不能認出我?
狀如怨婦!
其實不對鏡子時我也不知道自己的臉是什麼樣子,但從她們(他們)的反應中,我知道我應該是什麼樣子。
這種感覺很好笑。
別人都認為你是一種什麼樣的人,而你並不認同。這其間的距離是天和地,或者說地和天比較合適。當然,“天”是自己當自己的。
許多人在這種時候通常不會笑,他們要千方百計的粉飾自己,讓外界當成天,哪怕自己當自己是地。
但我不!
我不在乎他們怎麼看我,隨他們眾口鑠金,我依然嬉笑如故。
我喜歡這種偏差,在他們的愚蠢中我享受睿智的快樂!
我從未覺得這樣有何不好,直到今天!
隻剩一個月了!
我終於明白――命運不是上天安排的,是人安排的。自己給自己下了個套,然後逼著自己就範,一邊還騙自己――事情應該是這樣子的!於是,命運就出來了!
我要早點意識到這點就好了,我就不會沉陷其中!
現在,晚了!
我迫切的想結婚!真的想!這種想也是無法形容,也是不想形容。
我常做這樣的夢:無數的鍾在耳邊嘀嗒嘀嗒的走,許多聲音圍成圈:快到了!快到了!要快!要快!然後我就驚醒,然後無法入睡。
除了那一天。
我睜開眼,咪咪躺在我的枕邊。不知它什麼時候溜過來的,大概是我的枕頭軟,大概是不滿韓□□。我摟住它,後半夜睡得很香。
結果韓大發脾氣,非說是我誘拐了它,還搜房間,要找出魚片之類的罪證。
而我也很冤。如果不是習慣開燈睡覺的話,手上摸到一團毛,嚇死的人應該是我。
但我不怪他,我怪不了他,在某種程度上,我同情他甚於自己。
我怕黑!怕驚夢!所以我不喜歡在外麵過夜。
那裏的床隻能供一時所需,不可以用來睡覺。
我喜歡我的床,又滑又軟,陷進去就起不來,它是世上最好的床。我迫切的想把它與別人分享,可我找不到那個人。
伯母一直以為我病了,給我燉不同的湯,她不知道我是心病,我不想說,說了她也不懂,應該說她不相信。
因為我試過,別人都不相信。
一個人的過去就是白紙上的黑字,鐵板上的釘,浪子回頭的故事不是真的,杜撰的,騙人的。
也是,我並不是浪子,我要回什麼頭?
我不過是想娶個老婆而已。
但我娶不到!
我看上的看不上我,我看不上的,當然,那就沒必要說下去了。
我之所以失敗,原因無它,不是我是登徒子,而是我是登徒子卻沒有隱藏。
事實上,我並不沉溺於□□,我隻是喜歡那種曖昧,緋色的偽裝,它在我身上塗了薄薄的保護油,使我成功的躲避獵殺。
我們是愛惜體麵愛惜性命的家族。離異是不祥的,大伯娶了兩個老婆,但死了三個兒子,至此,我們必須從一而終。
那個“一”特指一次婚姻,不特指一個女人。如果你能不傷體麵不傷性命,在一個婚姻的前提下,當然可以擁有許多女人。
□□與我而言就像吃飯那樣,是平常的事,但不是隨便的事。比如說,那道菜香氣撲鼻,我不喜歡,我就絕不會去吃,但不妨礙我看;對女人也是,我喜歡看漂亮的女人,但不會吃所有的漂亮女人,因為有的女人中看不中吃。
我不喜歡把事情弄得複雜。食色性也,人也是動物,是動物就會有動物的一切本能,我隻要遵守我的原則,我就問心無愧。
我一向驕傲於這個理論,而今發現,我錯了!
因為我處身於矛盾的世界,表麵的內在的往往必須分開,我不屑一顧,所以我是異類,不能容於世人。
不自覺的我想起莫嬈,她的聲音如她的鋼琴一樣動聽,她的措詞如她的鋼琴一樣優雅。
“您的話令我震驚,我想我們並不合適坐下來喝茶。如果我有使您誤會的地方,請您勿必指出,以免下次我再失禮。”
我的失意並沒有停留多久,因她的護花使者隨後即到。他和我一模一樣,稍不同的是,我的心是他的臉,我的臉是他的心。嬈美人也不過是隻猴子,看不透朝三暮四的把戲。
我對她興趣頓失。
但沮喪也油然而起。
我試著轉型!因為猴子是我們的祖先,依據美貌與智慧抵觸的理論,美女的智慧不會高於猴子。
然而情況更糟,所有人都笑話我,於是我又明白一個至理名言:寧可站著死,莫要跪著生,因為最後還是會死,墓誌銘寫起來不好看,算是貳臣。
門上有人敲了一下。
這麼晚還不睡的,隻有她。
果然,等不及我開門,她自己開門進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