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序(1 / 2)

我叫薑漓,生薑的薑,漓江的漓。

我喜歡所有漂亮可愛有趣的東西,所以我喜歡小貓小狗筆記本記事本衣服裙子褲子書,還有帥哥們。

我的好朋友郝凝,阿凝,她說我是百分之二百的花癡,我仔細想過,我的行動思想語言卻是和花癡一樣,所以我同意她的看法。

我不是漂亮的女孩,這是個肯定句,使每個人都認同的,包括生我出來的媽媽。從小因為喜歡看小女生小說,總在昏黃的燈光下躺在床上挨著軟綿綿的枕頭看那些書味很濃的厚本子,所以從一年級開始的小小年紀就戴著眼鏡,像是粉紅色薄薄的,在然後是銀光閃閃不薄不厚的,接著便是黑漆漆的與烏鴉毛同色的又厚又重的,沒法子,我喜歡看愛情小說,因為裏麵全是帥哥。阿凝說我已經到無藥可救的程度,我深思熟慮後,無論吃什麼藥都不能醫治,確實是無藥可救,所以我同意她的看法。

我十三歲,初一,一開學我就在看見的人中尋尋覓覓,好找到一個養眼的帥哥,那麼我就又能自我陶醉般的沉浸其中。

不過我的要求很高,帥哥必須夠高,而且必須讓我看得稱心如意的才行,不能有瑕疵,而且得是人人公認的那種,頭發眉毛眼睛鼻子嘴唇耳朵要搭配得恰到好處,是帥得讓個個女生愛慕個個男生羨慕的那種,阿凝說我的要求高得世界上根本不可能有這樣的人,我考慮後,覺得每個人肯定都會有瑕疵的,就像我,我的缺點就多得不勝枚舉,隻是有的缺點多有的缺點少有的肯去改有的不肯去改,所以我同意她的看法。

所以我決定把我的目標稍微改一改,聽從了阿凝的意見後,我把要求改為:帥哥必須比我高一個頭,而且必須讓我看得覺得漂亮,有瑕疵不要緊隻要不過火,不需要人人公認隻需要大半數通過,頭發眉毛眼睛鼻子嘴唇耳朵其中三樣要搭配好,要帥得讓女生們喜歡他成為自己男朋友男生們喜歡他成為自己好朋友的那種。

可是一直都沒有這樣的人出現,我對阿凝說是否應該改改要求,阿凝說在該地要求那麼就不叫找帥哥了,而是相貌好一點又有點不凡的男孩子而已了,我覺得她說得對,所以沒有改。

升初二了,班裏來了個轉校生,相傳轉校生不是成績不好就是行為差得要命沒學校要才轉校叫轉校生的,所以我和阿凝都認為轉校生是小流氓大混混,而且這種想法已經到了根深蒂固的程度了。

但是,當轉校生到了我們學校的A級班時,我偷偷硬拉死扯著阿凝陪我去看時,我的眼鏡差一點掉了下來,不是因為看走眼,雖然確實與想法中的天差地別了點,不過眼睛掉下來是因為有許多人堵在教室門口,而其原因則是全級的級會,因為大操場不能用而沒有其他地方唯有A級班的教室比較大所以用來開級會,所以同學們全都坐在門口了,當介紹那位轉校生時,拍手掌的人比預想中多,所以我的眼睛差點從流滿汗水的鼻梁上掉下,正確點說是滑落。哎喲,糟糕,我寫到別的地方去了,現在讓我們來回歸正體吧!

那位轉校生的樣子,引用阿凝的說法,就是“一副拽得要命的樣子,年紀小小學人家戴耳釘,頭發染成半黃不黑的,眼睛不小又不大,居然有一個高高的鼻梁,最要命的事,居然得讓我這個全級最高的女生仰頭看他的臉,唉!現在的社會啊,阿漓,我想他符合要求了,那個位置不用再空缺了”,是的,轉校生同學符合了我的要求,他就是我要找的帥哥,我又回歸到離開兩年之久的花癡角色中去。

可惜的是,我們學校不流行開設花癡俱樂部,也就是帥哥推崇會員部,所以沒辦法,我們隻能悄悄地去崇拜。

我是個很膽小的人,所以觀察那個人的方法也很膽小,總是偷偷的看幾眼,或者用耳朵悉心聆聽他的說話。

不過,有一天,他居然在放學時對我說,你為什麼總在看我?老天,那可真把我嚇死了,我覺得自己的心開始一步一步的快速跳動起來,好像快要跳出來了,而兩者是越來越燙,不是說腦充血才會臉紅嗎?我那時心髒條那麼快,供血應該很足夠啊,可後來還是被阿凝說我臉紅得像白雪公主吃下的紅蘋果那麼紅,不,應該比那更紅,是像鮮血般的紅。

從那天開始,我和他交往了,我和李麟交往了,啊,這樣說還真是有點不好意思。

李麟第一次約我出去玩的時候,我是叫阿凝陪我的,因為我很害怕,我敢肯定要是隻有我和他一起的話我肯定覺得萬分不舒服與莫大的尷尬,阿凝說我真沒用,故意找個電燈泡去,雖然我也明白,可是我寧願要電燈泡,可能因為我的麵皮太薄了吧,不能沒麵子,要是那樣的話我會覺得自己更美用更丟臉的。

和阿麟出去有個很好的優點,因為我會覺得很驕傲,有個這麼帥的男朋友,讓人羨慕得不得了,這怎麼能不驕傲不開心呢?根本不可能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