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二十二章地下街區(1 / 3)

正文 第二十二章地下街區

換好衣服,當梵雨再次出現在齊夕麵前的時候,好像又變成了另一個人似的。沒有變妝,隻是換了套衣服,換了個發型,梵雨立馬又變得不太一樣了。她現在整個人看起來酷酷的,身上穿的,是和齊夕差不多的運動裝,剛剛腳下的高跟鞋,也換成了現在時髦絢麗的運動鞋。

“看看,和剛剛不太一樣了吧?嘿嘿。”梵雨陽光的笑著,和剛剛的微笑不同,現在她臉上的笑容要大上許多。雖然看起來沒有像平時在學校這麼乖巧可愛,可是齊夕自己也不知道為什麼,他總覺得,這身打扮,好像更加適合梵雨的性格的樣子。特別是她痞起來的時候,感覺上,和這身打扮,那是,絕配了。

“哇,太誇張了,你是百變女郎嗎?怪不得上次我們找不到你了,這你要是想躲,就算從我們麵前走過,我們幾個也不可能認的出你來。”齊夕深深的被梵雨那出神入化的化妝技術給折服了,這就是真正頂級化妝師的厲害。

“嘻嘻,那是當然,我可是頂級的造型師,有執照的哦。廢話少說,走,請我吃大餐去,我都餓扁了。”梵雨摸摸肚子,壞笑著,帶著齊夕離開了小剛的公司。

吃完飯,梵雨從自己的包裏,又變出了兩雙溜冰鞋,展示在齊夕麵前。

“這個,會嗎?”晃晃自己最愛的那雙溜冰鞋,梵雨挑眉問道。

“會啊!你不會是想告訴我,這就是我們等下出門的交通工具吧。”齊夕感覺到了不好的預感。

“是啊!確切的說,我要帶你去見我的另外一些朋友們。”梵雨開始變得有點盛氣淩人起來,臉上的表情,看起來興奮極了。

她要帶齊夕去的地方,是她到這裏來之後,沒多久就發現的一個好地方。那是很多潮人愛去玩兒的地方!地下街區。那兒有兩個場地,並在一起了,一個是街籃區,還有一個是溜冰的地方。她非常喜歡去那裏,在美國玩街頭籃球多年,這讓她一到那裏就很快受人歡迎。

“啊?什麼地方啊?不會是那種街籃高手們聚集的地方吧?那種地方可是連我和天他們幾個都不敢隨便闖過去的地方啊!”齊夕想到了什麼似得,吃驚的說。

“是啊,你怎麼知道的?就是那裏。我們叫它地下街區,那裏聚集了很多潮人,街籃高手,還有花式輪滑、滑板和小輪車的高手。放心好了,那裏的人絕不會為難你的,我也蠻長時間沒過去了,今天正好有空,打算去看看。嘿嘿。”梵雨依舊表情輕鬆,有點賴賴的道。

“你在那裏有朋友?”問他怎麼知道的,因為,這個方向,就是去那裏的。雖然沒進去過,但是作為一個典型的玩客,這點起碼的方位知識,他還是有的。

“恩,算是吧。他們還是挺歡迎我的。嘻嘻。”梵雨壞笑著。那裏的人,卻實還算是滿歡迎梵雨的。當然,第一天去的時候,那是絕對不會對她好說滴。隻不過,還沒過一個鍾頭,那裏的人就對她相當歡迎了!嘿嘿,這就是梵雨小朋友的魅力了!

出了餐廳,一路這樣溜著,兩人一邊聊一邊前進著。很快的到了梵雨口中的那個地方。遠遠的就看到了那個亮著燈的地方。感覺到那裏透露出來的一股股邪氣,齊夕有點尷尬的咽了咽口水。

“真的要進去嗎?”齊夕有點膽怯了。

“放心吧,跟我來,帶你去見識一下場麵。”梵雨看他恐怕是有點怕了。也沒多說什麼,主動拉起了齊夕的手,就把他牽進了那個到處是塗鴉,所有人都穿的奇形怪狀的地方。感覺到梵雨正牽著自己的手,齊夕老臉一紅,一下子忘記掉了害怕,被她硬拉了進去。

地下街區的入口處,是個很破的鐵絲網門。門口處有人把關,普通人可是不給進的哦。也不是說,他們有多了不起,最主要,他們不喜歡和那種乖乖牌呆在一起。要是一不小心,碰到那種人混進去了,通常都會被轟出來。一個不小心,還會惹惱裏麵幾個頭頭們,所以門口處的把門的,也就看的很嚴。而且這裏每天規定出入人數,到人數差不多的時候,看門的人,就會把鐵絲網門給關起來。那之後,才是真正的狂歡。

有梵雨的帶領,齊夕要進到這裏麵當然還是很簡單的了。剛一進去,就立馬有人認出了梵雨。當然,在這裏,她的名字並不叫做梵雨,也不是Eve。

“嗨,夜,這麼長時間沒見到你,還以為你不來了呢。”一個聽起來很賤的男人聲音響起,整個場子頓時安靜了些許。

“呦,黑皮哥,還是跟以前一樣瀟灑啊!哈哈,左擁右抱的,一定很爽,好。”梵雨帶點流氓口氣的道。

“爽倒還好,要是你肯給我抱,那我其他的一個都不要,怎麼樣?來,小乖乖,讓黑哥哥抱抱。”說話間那個家夥的賤手,已經伸了過來。

看到有人既然對著梵雨這麼放肆,齊夕哪裏忍得了這些,很快攔在梵雨麵前。

“喂,你想幹什麼啊?別動手動腳的。”齊夕一臉正氣凜然的樣子,看得梵雨極其不習慣。

“哪裏來的家夥,這麼沒規矩。”黑皮有點懊惱的問,“敢壞老子的好事,小子,你不想活了?”

“哈哈,黑皮哥,你可別生氣,他是我帶來的。新人不懂事,哈哈。”見黑皮有可能生氣,梵雨立馬打斷兩人的對話,以免齊夕惹出事情來。“你想要抱我沒問題啊,老規矩,贏了別說給你抱,讓你親也可以。”

其實,黑皮那家夥雖然是人色了那麼一點,嘴巴也賤了那麼點,但當他知道自己不是梵雨的對手後,就沒再敢多對她有什麼非分之想了。他最多,也就耍耍嘴皮子,外加假裝毛手毛腳一下,根本不會摸到她。按照梵雨的標準來說,這家夥其實還算對她規矩的了。而且,梵雨總是覺得自己和這個黑皮,還算投緣。她也很難得在這個地方,找到一個能和自己打打球的朋友。隻要有空,梵雨就喜歡到這裏泡著。在她看來,這個地方,可比齊夕他們幾個愛泡的酒吧好玩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