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十三(1 / 2)

人說李十三的劍其實不快,隻不過太詭異,以致劍刃割斷咽喉的瞬間,方才使人察覺到危機的來臨。也有人反駁說,如果李十三的劍不夠快,至少沒有傳言中的那般快,那麼一般武林高手都能閃過致命的那一劍才對。

但不管李十三的劍快或者不快,事實上除了他本人,從沒有誰見到過他的劍,包括死在他劍下的三百八十四個人。因此江湖上一直有種爭論:究竟李十三用的是何種劍?或者根本不是劍,而是棍,叉,短戟……也有較為資深的武林人士經過對死者的傷口分析,凶殺現場的考察取證,作出了李十三所用的兵器實為居家良品繡花針此等論斷。

這時候的李十三不免有種氣血翻湧的暈眩感,嚴重的話還會有抽搐的症狀。而他如果不是擔心暴露自己的身份,又兼客棧內人多口雜行事不便,定要上前給那位正高談闊論的說書之人一個痛快。

正思量間,簾卷簾舒。李十三的眼裏似乎沒有動靜,身上已然起了一股殺機。當然,殺氣這種玩意一般沒人看得見,除非被惡狠狠地抓著領口,又惡狠狠地盯著對方惡狠狠地說著威脅的言論,否則也不容易能感覺得到。所以李十三不用玩那種殺機內斂的高深技藝,他隻需要等一個機會。

此時,剛進入客棧的人已邁步上了二樓,隨從侍衛恭恭敬敬在前引路。不久,一行人便圍著一張大方桌坐了下來。小二哥屁顛顛趕來,眾人點菜喚酒。

李十三與他們不過一桌之隔。此時令他惱怒的是,劍找不到了。

李十三有個怪癖,每次殺人之後,劍會藏入袖中。袖中的劍在經過半柱香時間之後,連李十三也不會知道它滑入何處了。鹿麟劍雖然名字強硬,卻細軟如泥鰍,輕盈比落葉。所以李十三每次用劍前,會用比他殺人多十倍的時間來找他的劍。

背後,前胸,小腹。李十三又摸了摸他引以為傲的小蠻腰,隻有一根腰帶。

最後,他終於在褲管內找到了鹿麟劍。

那留著大辮子,肥頭大耳的高官仍舊與隨侍下屬談笑不斷,殊不知死神已經悄悄來臨。死神在此時站了起來,慢慢向他靠近。

出手——

刹那間有殷紅的血液噴濺而出,死者周圍的人都還來不及驚叫出聲,李十三已如一隻大鳥般,從客棧二樓的窗口躍了出去。當然,他不忘將鹿麟劍放入袖中。

“彭!”高官肥胖的身子重重砸在地上,臉上依舊有著笑意。或許方才正與眾人說到高興之處,或許在酣飽中還思及金屋內的某位嬌娘而不禁開懷。

可惜他已經死了,被李十三一劍封喉。成為鹿麟劍下第三百八十五個亡魂。

李十三一路飛馳,回到自己的木屋後,他才發覺自己做錯了兩件事。

一、鹿麟劍不該放入袖中,因為現在不知道又滑到哪個部位去了。

二、過於大意,導致跟蹤自己的人現在大搖大擺已經在院子裏等候。

他不慌不忙地步出房門。

“李十三。”庭內已聚集了四個官差模樣的人,為首的官差朗聲說道,“你可知你今天殺的是何人?”

“拿人錢財,與人消災。”李十三淡淡地道。

“哼。”官差冷冷說道,“此人乃是京城吏部大臣,你竟敢在眾目睽睽之下行凶……”

“廢話少說,看劍。”李十三話剛出口,人已經離了原地。其餘官差一聽“劍”字,下意識揮刀格擋,但覺人影一晃,李十三已出了院門,向遠處遁去。

“追!”為首官差當先搶出門去,四人各展輕功,向著李十三逃逸的方向追了過去。

兩盞茶時間過後,李十三終是停了下來。看來這次朝廷出動的高手不少,今晚是鐵定要將自己擒拿歸案了。

林子裏閃出四個人來,這已經是第三波人馬了。李十三掂量了一下,他認為自己已經沒有體力再來一次長途競跑了,索性停下腳步,與對方決一生死。

李十三驚喜地發現,這夥人並不多說贅言,而是立刻撲將上來。轉眼雙方已纏鬥在一起。其實論拳腳,李十三並不比對方高明多少,隻不過仗著輕身之法,才能維持住局麵。

他並非不想出劍,隻不過對方似乎看出了戰機,並不給予他出劍的機會,*般的進攻使他應接不暇。

李十三忽然猜到,這四人瘋狂的進攻雖然傷不到自己,卻能拖延住時間。待另一批追兵趕到,他就是兩條命估計都得交代在這裏。

“喝!”李十三連著兩個閃躲,終於尋出一個破綻,脫身出了包圍圈,再往另一隻袖中一探,手中赫然滑出一把黝黑的劍。

四名官差相視一眼,他們雖然看不到劍,卻清晰地察覺到危機。四人拔刀再次出擊,隻聽叮叮四聲極快的連環金屬撞擊聲,李十三一招接下了四人的聯手攻擊,劍尖借力反向再刺,“噗”的一聲輕響,官差甲已應聲倒地。其餘三人見狀,不由大駭,邊揮刀邊拚命躲閃,但幾乎在同時,他們也察覺到喉頭的那絲微涼。

另外兩批官差終是尋到了這裏,隻見林內躺著四名同伴,喉頭之間有淺淺的傷痕,人卻還有呼吸,顯然未被痛下殺手。而李十三早已不知蹤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