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朝的過程是這樣的:
朝覲者必須在教曆12月9日以前到達聖城麥加。先朝拜禁寺,在禁寺中央廣場的天房周圍奔轉七圈;如果能吻到黑石,那算是最大的榮幸。但是,因為大朝是幾萬、幾十萬人的集體活動,連要摸到黑石的機會也是極少的。所以一般隻是對著黑石舉雙手高呼。
在遊轉天房之後,必須集體在附近的薩法、麥爾臥兩座小山之間來回奔走七次。這是當年亞卜拉罕的夫人哈吉爾為兒子依斯瑪儀來來回回尋找水源的路程。穆斯林們都須認真模仿。然後,來到“滲滲水”井前飲水。有的事先帶了器皿,把聖地的水帶回去給親朋和家屬們分飲。
在兩山之間奔走七次之後,再回到天房前。當太陽離開子午線的時候,教徒們自動排成行列,隨著悠揚的“太克必勒”(禮拜時每個動作的呼喚聲)鞠躬、跪拜。
教曆12月9月是“站立日”(穆罕默德最後一次演說的日子)。朝覲者必須立即從麥加轉移到20公裏以東的阿拉法特山區,在穆罕默德當年騎在駱駝背上發表辭別演說的地方肅立默禱。穆斯林們不分男女老幼。也不論是國王或是大臣,都要在這幹燥炎熱的荒山禿嶺內急行軍。
默禱完畢,由阿拉法特山區經木茲德裏法到達米納。到達米納的時間,必須是“站立日”的第二天——12月10日,所以又要一次急行軍。米納是麥加東郊的聖地。到米納途中,要在哲木賴特·阿格伯山穀投擲小石子。那裏有一根象征“魔鬼”的石柱,穆斯林們紛紛向它投擲石子,表示終身與邪惡作戰。
最後,在米納宰牛宰羊。教曆12月10日是古爾邦節(宰牲節)。按伊斯蘭教教義規定,隻要經濟許可,每人宰一隻羊,或每七人宰一頭牛。宰下的牛羊肉,要分成三份;一份贈送親友,一份救濟窮人,剩下一份留給自己。
過了宰牲節,又必須在12月12日前趕回麥加,結束大朝。所以,穆斯林們又要進行第三次急行軍。
參加朝覲的人,一律不穿平時的衣服,統統隻用兩塊白布纏身,以示不分貧富,一律平等。在朝覲時期,不得爭吵,不得結婚,不得宰牲(到宰牲節才能宰牲),不得打獵,不得拔草,不得折樹,以表示完全的虔誠。參加麥加大朝的人隻有經過了這一係列複雜的活動,才能得到“哈隻”的宗教稱號。
1000多年以來,從撒哈拉大沙漠以西的非洲,至瀕臨太平洋的中國,許多穆斯林,結伴前去麥加朝覲。不少人途中遇難喪生或得病去世,成了虔誠的殉教者;許多人則得到了“哈隻”的宗教稱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