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楚帝國介紹(1 / 1)

帝國軍製:

帝國軍隊由陸軍(陸軍航空兵),海軍組成。海軍由鐵甲蒸汽船組成。

陸軍步兵師、山地師和機械化步兵師編製:12人為一班,設正副班長各一名;三班為一排,設正副排長各一名;三排為一連,設正副連長各一名;三連為一營,設正副營長、營參謀長各一名;三營為一團,設正副團長、團參謀長各一名,配置參謀若幹;三團為一師,設正副師長、師參謀長各一名,配置參謀若幹。

陸軍裝甲師編製:12人為一班(3輛坦克),設正副班長各一名;三班為一排,設正副排長各一名;三排為一連,設正副連長各一名;三連為一營,設正副營長、營參謀長各一名;三營為一團,設正副團長、團參謀長各一名,配置參謀若幹;三團為一師,設正副師長、師參謀長各一名,配置參謀若幹。

陸軍三師為一軍,設正副軍長、軍參謀長各一名,配置參謀若幹;軍在必要時可合成集團軍和集團軍群。另有機動編製旅,旅大小依情況定,旅長軍銜同副師長。

帝國陸軍軍銜:

士兵列兵

班長上等兵

排長準尉

副連長少尉

連長中尉

副營長(營參謀長)上尉

營長準校

副團長(團參謀長)少校

團長中校

副師長(師參謀長)上校

師長準將

副軍長(軍參謀長)少將

軍長中將

集團軍司令上將

集團軍群司令大將

榮譽軍銜元帥

帝國行政設置

皇帝(國家元首,可以任命內閣首輔和對議會提案、內閣政策的否決權。)

內閣(下轄國防部(軍隊)、內務部(警察,地方有警察局)、教育部(教育、地方有教育局)、建設部(建設、地方有建設局)、交通部(交通、地方有交通局)、農工商部(農工商業、地方有農工商局)、通訊及信息部(通訊、地方有通訊及信息局)、情報及外交部(情報及外交、地方有情報局)、都察院(都察,地方有都察局)。

議會(負責政策的提案和監督內閣)

大理寺(司法)

各地由省—府—縣構成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