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國軍製:
帝國軍隊由陸軍(陸軍航空兵),海軍組成。海軍由鐵甲蒸汽船組成。
陸軍步兵師、山地師和機械化步兵師編製:12人為一班,設正副班長各一名;三班為一排,設正副排長各一名;三排為一連,設正副連長各一名;三連為一營,設正副營長、營參謀長各一名;三營為一團,設正副團長、團參謀長各一名,配置參謀若幹;三團為一師,設正副師長、師參謀長各一名,配置參謀若幹。
陸軍裝甲師編製:12人為一班(3輛坦克),設正副班長各一名;三班為一排,設正副排長各一名;三排為一連,設正副連長各一名;三連為一營,設正副營長、營參謀長各一名;三營為一團,設正副團長、團參謀長各一名,配置參謀若幹;三團為一師,設正副師長、師參謀長各一名,配置參謀若幹。
陸軍三師為一軍,設正副軍長、軍參謀長各一名,配置參謀若幹;軍在必要時可合成集團軍和集團軍群。另有機動編製旅,旅大小依情況定,旅長軍銜同副師長。
帝國陸軍軍銜:
士兵列兵
班長上等兵
排長準尉
副連長少尉
連長中尉
副營長(營參謀長)上尉
營長準校
副團長(團參謀長)少校
團長中校
副師長(師參謀長)上校
師長準將
副軍長(軍參謀長)少將
軍長中將
集團軍司令上將
集團軍群司令大將
榮譽軍銜元帥
帝國行政設置
皇帝(國家元首,可以任命內閣首輔和對議會提案、內閣政策的否決權。)
內閣(下轄國防部(軍隊)、內務部(警察,地方有警察局)、教育部(教育、地方有教育局)、建設部(建設、地方有建設局)、交通部(交通、地方有交通局)、農工商部(農工商業、地方有農工商局)、通訊及信息部(通訊、地方有通訊及信息局)、情報及外交部(情報及外交、地方有情報局)、都察院(都察,地方有都察局)。
議會(負責政策的提案和監督內閣)
大理寺(司法)
各地由省—府—縣構成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