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啊,總是要等到失去了,才懂得珍惜呢。用哲學家的話來說,這不是天生犯賤,而是人性的劣根。嗬嗬,人性的劣根。
我呢,是一個很懂得珍惜的人,從小沒有父母,所以我渴望親情。幹爹在我最艱難的時候拉了我一把,給我飯吃,給我錢花,給我以前不敢想的生活,還把他的女兒嫁給了我,雖然我不大想娶她。
不管怎樣,幹爹呢,是我最重要的人,我可以為他付出自己的生命,事實上我也是這麼做的。
人都說第一次很重要,第一次總會給人留下深刻的記憶。但對我來說,好像大多數的第一次都記不太清了,幼兒時第一次啼哭,第一次走路,第一次呀呀作語,長大了,第一次受傷,包括第一次和女人上床,許多許多的第一次,這些都記不起了。隻記得第一次吃飽飯是5歲的時候,好像第一次殺人還吐了,這是我為數不多的醜聞。
嗯,順便說一句,關於我的職業,大概算是一個特工吧,也算是半個殺手。總之,就是幹爹讓我幹什麼,我就去幹什麼,由於他給我的任務多數和殺人或者潛伏有關,所以我給自己的定義就是一個特工。
至於厲害程度,我覺得自己還是蠻厲害的,起碼沒失敗過。仔細點說,算得上是很牛逼的那種,牛逼到幹爹找人來砍我了。
說句實話,我把幹爹當親爹看,但是我知道他隻把我看做一個工具,一把可以幫他砍人的刀子。
自古成功的人背後,一般都有兩種人。一種是可以出謨劃策的智士,另一種呢,就是可以衝鋒陷陣,披荊斬棘的武士了。
我沒讀過書,智士是當不成了,就隻能去衝鋒陷陣了。於是我把自己化成一把刀子,一把讓我砍誰就砍誰的刀子。
為了給幹爹劈開障礙,我把自己磨得越來越鋒利,好在我的材質不錯,到是沒中途夭折。
可是當一把刀子過於鋒利,使用者就要考慮會不會把自己劃傷,小心點的人會把刀子扔掉,小心謹慎的人,會把刀子扔的遠遠的。而我幹爹就是那種小心過頭的,他想把我這刀子給毀了,省的被別人撿了去,再把他砍一刀,那就太糟糕了。
說真的,我一直都欺騙自己,認為幹爹能把我當親兒子的,但是結局給我開了個玩笑。我不懂自己哪些地方做的不對勁,才惹得幹爹生我氣,但我內心深處卻很清醒。
他已經覺得自己爬的夠高了,所謂狡兔死,走狗烹,飛鳥盡,良弓藏,我這個幫他做盡壞事的人,卻是留不得的。我隻要死了,那他就變得完美了,可以說,我是他現在的,最大的汙點,雖然他的江山,有超過一半是我打下來的。
當初我得知幹爹真的要殺我時,就像一個人得知天塌下來了一樣。我來不及恨,也來不及怨,一切都太突然了,我隻有去逃避,逃避一切,逃避我不想麵對的現實。
幹爹不樂意了,讓你乖乖的死,你怎麼還活著呢,於是他派人來殺我了。但是我的能力畢竟和常人不一樣,不然幹爹也不會爬的那麼快。一群追殺的人很麻煩,但是也就僅限於麻煩了。一群獅子能咬死大象,卻威脅不到巨龍,我和他們,實力根本就不是一個次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