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8章 一鳴驚人!!(1 / 2)

這其實是一個很簡單的道理。

高陽說完之後,劉傑就清楚了!

幹他們這一行的,對這些理解得更加深入,但區別隻是他們願不願意這麼去做。

願意為自己的良心工作,還是為了某種利益去工作,那所得到的東西,絕對是完全不同的。

舉個簡單的例子,發生在國外甚至轟動世界的辛普森殺妻案,最終辛普森被判無罪釋放,美國人會覺得很遺憾,但是他們大部分都支持這個結果,可是中國人是完全無法理解這個結果的。

因為這個案子,證據確鑿!

可以說,如果是發生在中國的話,辛普森絕對會被判死刑,甚至是立即執行。

這就是製度不同的問題了。

在中國,一旦警方認為某個人有嫌疑的話,可以直接拘留,再慢慢地找證據,但這種情況在國外是行不通的。

還有就是,在國外,警方要搜查居民住宅一定需要有搜查證,否則就算是搜查出來任何證據,那這些證據也都是違法的,是不能呈上法庭的。正如辛普森殺妻案中,警方就是在沒有搜查證的情況下,闖入辛普森的家中,盡管警方找到了帶有辛普森指紋的凶器,甚至是血衣還有其他證據,但是就是因為沒有搜查證這麼一個細節,在法庭上,這些證據是會被完全判定為非法,是沒有用的。而檢方取證非法,更是導致這個案件最終檢方失敗的最重要原因。

但如果是在國內的話,警察在緊急情況下,直接闖入犯罪嫌疑人的家裏,找到犯罪嫌疑人尚未來得及銷毀的證據,那麼絕對是大功一件,是可以破案的關鍵。

這就是不同之處了。這跟之前說的力證無辜和力證有罪,其實是同樣的一個概念。

如果說警方非法取證是允許的話,那麼誰能保證,警方不會為了破案而故意弄出假的證據來證明嫌疑人有罪?

劉傑深吸口氣,衝高陽點點頭,“那是否還要拘留顧小姐?”

高陽看著劉傑,“根據我們目前現有的證據,能否證明她有重大作案嫌疑?”

劉傑沉默了片刻之後,還是搖頭,“不能。雖然錄音證據非常有力,但是她的確沒有作案時間,或者說是,我們無法找出她的作案時間!”

“那麼在沒有作案時間這一點,和強有力的錄音證據之間,我們應該更倚重那一邊?”高陽問道。

劉傑咬牙,沉默片刻才說道:“前者。”

高陽點點頭,就不再多說什麼了,轉身離開。

劉傑無奈地歎了口氣,雖然很不甘願,但是必須釋放顧以安了,沒有理由拘留她!

在得知了顧以安要被釋放之後,金燕很是驚詫地看著劉傑。

“怎麼能釋放?不是說聲紋鑒定結果已經出來了嗎?確定那錄音中的聲音就是顧以安了,這還不算是證據嗎?”金燕不能理解。

劉傑有些無奈,看著金燕把高陽剛才的話給說了一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