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花花,其實並不叫花花。至少在我認識她之前不是!認識她以後每個人都叫她花花,後來誰了也忘記她叫什麼名字。
忘了說我們是因為一個叫陌陌的聊天工具的認識的,這是一個很坑嗲的聊天工具,雖然它又浪費流量浪費電。然我們群裏麵的一群人樂此不疲的活在坑與被坑中。你問我為什麼是一群人?
怎麼說呢?那是一個和□□群一樣的聊天群,一群人整天聊著生活中各種敢做不敢做的事情。
列如現在:
花花:李敏鎬的限量版衣服,我想要!
童姥:你這敗家的孩子。
Lina:李敏鎬,是誰啊?
冷美人:第一是個男人吧!
Dear奮鬥:男人,在哪裏。話說帥麼?
瘋子:聽說是韓國的男人!
花花:是很帥很帥的男人,我的男神李敏鎬!!!!!!
童姥:男神是你的,也是大家的!
瘋子:群裏的妹紙都瘋了。
葫蘆娃:群裏的妹紙都瘋了。
莊:群裏的妹紙都瘋了。
Dear奮鬥:男神是你花花,也是大家的!
亂:我表示這群人都瘋了!
每天都會有不同的話題,而我們也閑得除了聊天。感覺就無所事事了,唯有聊天才讓我們這群寂寞的人感覺到自己的存在麼?我不知道,習慣性的看著他們聊天,這好像也成為了自己生活的一部分了。然後我慢慢的注意到花花,是的。我們之間的交集還隻是在於注意!
每個人都有愛或被愛的權利,做明星是幸福的,他們可以得到很多人的愛。同時也是不幸的,因為他們自己的得不到自由、等不到自我、有太多的不甘心。花花一個人的愛心上滿滿的寫著那個叫李敏鎬的男人,我不知道他們兩個在愛和被愛之中。誰是幸運的,誰是不幸的。亦或者兩個人都是幸運有幸福的。
2
有著自己的夢想!有著自己的目標!在生命的長河裏為著夢想努力奮鬥一路前行的人都是最迷人的。
很久以前我以為這隻是一句話,是的。隻是一句話!因為有人告訴我這個社會是一個大染缸,你在路上走著走著可能就會被風沙迷了眼!走失了、走過了、走丟了、然後這條道路上就會少了一個、兩個、三個,或者更多的人。後麵的人一直走著無所謂前麵少了誰亦或是誰的風景,總會有人踩著你走過得路走下去,走得比你遠一些,更遠一些。消失在路天相交的盡頭!
當真的,真的不是在網絡上的打鬧笑罵。我一次無意間與花花的接觸,讓我很久以前的認為變成了很久以前。
我想說:花花,你刷新了我的人生觀。
這要從一次被放鴿子說起!
本人是一個很懶的人!懶得起床,懶得出門,懶得吃飯,標準夜貓子。某天中午突然從夢中驚醒覺得自己應該出去走走,就聯係了我以為很閑的人:葫蘆娃,準備去他家逛逛。說走就走,我偶爾也是一個行動派。出門就坐車去他家,等車坐車前前後後的折騰了一個小時。我就去了葫蘆娃家小區門口,結果葫蘆娃說:他很忙,沒時間,他以為我開玩笑的。群裏麵的人就各種說他!
這個時候花花就在群裏說了句讓我難以忘懷的話。
花花:小亂,你來我家吧
花花:我下班在回家的路上,買菜來我家做飯吃。
童姥:亂,去花花家吧。
花花:葫蘆,我們家亂是個實在的孩子,不許欺負人家。
其實,我當時想一個人走走,不想去誰家,最後在他們的勸說和花花的邀請下。我和驢子去了花花家!為什麼會多了一個人?是因為他們知道我路癡,葫蘆打電話叫驢子出來陪我。這可憐的孩子還沒起床就被吵醒,隨便穿個衣服就出來領我這個路癡去花花家直到半夜才回家。當然這是後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