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8章 嚴家下場(1 / 2)

最後,那天被俞敏打暈的下人說:“那日少爺叫了範記商行的管事來府上,將夫人管了起來,讓小的守門,是夫人自己砸開了門出去,不然那範記商行的管事就得手了。”

胡縣令大怒,猛的一拍驚堂木,說:“傳洪軒!”

兩個衙役將上著枷鎖的洪軒帶了上來。

胡縣令問:“範記商行管事洪軒,嚴氏告你意圖奸汙其女,你認罪否?”

洪軒耷拉著腦袋,萎靡不振的說:“草民認罪。”

“既認罪,那你便說說,此事是誰主謀的?”

“是嚴德瑞,他不知從哪裏打聽到我有些特殊的癖好,主動接近我,提出可以將其女兒送給我,條件是我與嚴家合作。為防被人發現,他講將地點定在了他家中。”

胡縣令眼神淩厲的看著嚴德瑞,激動的問:“嚴德瑞,這一樁樁一件件你可認罪!”

“草民認罪。”

哪能不認呢?事情到了這一步,已經沒有轉圜的餘地了。

“罪人嚴德瑞,屢次毆打妻子,殘害親女,本官判你與嚴氏和離,入獄服刑三年。罪人洪軒,殘害幼童未遂,入獄服刑一年。嚴友林和嚴包氏,教子無方,包庇嚴德瑞作惡,各賞三十大板。”

處理完這些人,胡縣令將嚴家那些下人中黑心的也處罰了。

和離書是胡縣令讓人擬定的,二人當場就簽了字,從此之後再不相幹。

那些隻是受脅迫,並未做壞事的嚴府下人,封瀾語出麵將他們全都買走,然後將身契歸還他們。

算是對他們當證人的報酬,這也是一早就同他們商量好的。

他們做了證人,嚴家必然再也容不下他們。得了身契,往後去往何處皆由他們自己選擇。

兒子入獄,兒媳和孫女沒了關係,下人們也沒了,挨了板子回到家的嚴父嚴母無比淒涼。

嚴母挨了一頓板子,早就撐不住了,嚴府也沒有多餘的心思,隻撐著請了個大夫來替自己和妻子看了傷。

緩過來之後,才有心思想兒子的事情。

不過是幾年牢獄之災,花些錢就能立即把兒子贖出來。

可是嚴父拿著錢去衙門,卻無法將人贖出來。

這還能有什麼不明白的,俞家人這是要讓他兒子在大獄裏待著。

嚴家隻是小有資產,一點權勢也無,根本做不了什麼。

這些事情處理完,俞景元還沒回來。

遠在千裏之外的俞景元,所查之事才略有眉目。

嚴家已經離開荊州十幾年,若不是當初他們家生意做的還算大,根本都查不到一丁點他們存在過的痕跡。

想要查人,自然是當地的知府最為好使。

俞景元到了地方就直接去找了知府表明身份。

知道俞景元的身份,對他所求之事,知府定然是盡心盡力去辦。

翻找案籍記錄,查到了當初嚴家在荊州的居住地。

俞景元帶著常昀趕過去,從前的嚴府已經換了好幾個屋主,這一任屋主對嚴家的事一無所知。

二人隻能在周邊慢慢詢問。

時間更替,來來往往不少人,但還是有十幾年過去依舊住在這個地方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