顧瑾皺眉看著身前的男子,語氣之中滿是不悅的說道:“我已經回答了好幾次,今早到時間整理客房時,我看到了就是這個樣子。沒看見可疑的人物,也沒有碰觸現場任何物品,這種基本常識我還是有的。”
聽到顧瑾的回答,男子的心情更顯陰鬱,任誰一大早就接到凶殺案的報警電話,心情都不會好起來。他不甘心的再一次問道:“確定嗎,你再仔細想想,你提供的線索十分重要。”普通的凶殺案也無需如此的緊張,偏偏死者的身份特殊,這個案子棘手程度非比尋常。
“沒有就是沒有,你問幾次我的答案也還是這個!”
顧瑾已經不準備和對方廢話了,她是第一發現人沒錯,配合警方破案的義務她已經盡到了,再這樣磨蹭下去,下一份兼職就要遲到了。想罷,她直接走到負責人的身邊對他說道:“我可以走了吧,你們有我的電話,有什麼想問的,可以打給我。”
看著顧瑾那張精致的麵容已經接近黑色,那滿身的煞氣逼得對方不得不點頭。
得到滿意的答案,顧瑾得意回頭望了一眼追著她喋喋不休的男子,哼了一聲,瀟灑的轉身去更衣間換衣服走人。
依舊停留在現場的警員們,個個愁眉不展。有幾個年近中年的警員,也對著凶案現場一籌莫展。死者是國內著名的娛樂明星,來到A市開演唱會,誰能想到在演唱會開始的前一天,這位紅遍大江南北的歌星,會死於自己下榻的酒店。
警方在確定了死者的身份後,馬上通知了歌星的經紀人,依照經紀人的說法,歌星的住處除了她以外,沒有任何人知道。經紀人本身,也有著不在場證明。從歌星進入酒店後,經紀人是最後看到她的人,然後就是酒店的打掃人員,在第二天發現了歌星的屍體。
警方正是從此介入,歌星的房間就是第一案發現場,並且是熟人作案的可能性極高。歌星的身上穿著睡衣,可見凶手是歌星認識的人,或者說,是歌星自己告訴了對方她住在哪裏。偏偏在警方向酒店管理人索要監控錄像時,被相關人員告知,歌星所在的樓層,監控出了問題,昨晚沒有記錄監控錄像。
這種騙小孩子的話誰會相信,很明顯,殺害歌星的凶殺,有著雄厚的背景勢力,輕鬆的封住了酒店人員的嘴。這就代表著,警方能抓到對方的可能性微乎其微,不是決定性的證據,是無法撼動對方的。
由於死者的公眾身份,而壓力倍增的警方人員,最多能隱瞞歌星死亡的消息到演唱會開始前。一旦歌星的死訊被公開,社會上所有的目光都會集中到他們的身上。這就不難理解,他們對於顧瑾的執著,隻有顧瑾最有可能知道一些凶手察覺不到的信息。
在此事件中最無辜的顧瑾顯然不這麼認為,她換好衣服後,就騎著自行車向下一個打工地點奔去。顧瑾一邊騎車,一邊想著今早收到的第7天的短信,‘李文麗確實是一個貪婪的女人,生性奢靡、說話尖酸刻薄,除了一副好嗓子以外,其他基本是無。不過,罪不至死,除非你是高高在上的神明,不然,同為人類,誰也沒有那個去審判她罪惡的資格。’
從7天前開始,一個陌生的號碼,總會在清晨發來一條信息,說些莫名其妙的話。
第一天的短信寫著,‘計劃永遠趕不上變化快,幻想的再美好,還是要回到現實中來。’那一天正直月末,是顧瑾給自己訂的休息日,在這一天,她什麼都會做,就是懶洋洋的呆著。結果早上醒來沒多久,就接到了老師的電話,要她去辦公室整理資料。
顧瑾在大學期間,受這位老師的關照很多,無奈,隻好起身去了。在辦公室幫忙的時候,老師還對顧瑾說道,就是知道你今天肯定在學校,我才找你來的,你不像其他人,做事情仔細認真。顧瑾當時木著臉點頭,自認倒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