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春曉到了屯子外,和兩個人彙合,幾個人就往山裏走。
二愣子和三驢子穿上羽絨服,又穿上了軍靴,墊上了保暖鞋墊,覺得渾身熱乎乎的。
“老大,你這些稀罕玩意都從哪弄的呀?這個鞋墊還能發熱呢!也太神奇了。”二愣子興奮的憨笑。
“老大,我從小到大,還第一次穿這麼暖和的大衣,墊這麼暖和的鞋墊呢!”
三驢子也有些感慨,還感動的眼眶濕潤了。
“你們就別管從哪弄的了?反正跟著我,你們要是好好幹隻會有好處,不會有壞處的。”林春曉保證道。
“老大,我們保證啥事都聽你的!”兩個人現在對林春曉那是佩服的五體投地。
“二愣子,我想問你為啥要去當混混呢?你一個大男人,怎麼不好好在隊上幹點活,然後掙了錢討個媳婦呢?”
林春曉說出了心裏的疑問。
“哎!老大,誰不想好好的過日子,然後娶一個媳婦,老婆孩子熱炕頭啊!可我家的事情說來話長啊!”二愣子歎了口氣。
原來,二愣子從小就沒了爹媽,是跟著奶奶長大的,家裏就有一間小破房子。
日子過得緊張,吃了上頓沒下頓。
他小時候長得又瘦又小,總受人欺負。
後來他發現,隻要自己比別人狠一點,別人就會怕他。
有一次他打起來了,把那孩子的胳膊咬壞了,後來所有同齡的孩子都怕他。
他覺得這招管用,打仗的時候也下死手,那些被他打過的人都說他狠。
再也沒人敢欺負他了。漸漸地,他就出名了。
別人都覺得他是個混混,不務正業,遊手好閑。
他也就臭名遠揚了,哪裏還有女人能看上他。
從小沒有人教育他什麼是對錯,也沒有人關心他的冷暖。
他還沒上過學,也不認識字,什麼道理都不懂。
一晃就混到了現在30多歲了。
三驢子和他差不多,也是個野孩子,從小就是吃百家飯長大的。
聽了兩個人的經曆,林春曉有一點同情他們,怪不得他們會變現在這樣,原來身世這麼可憐。
很快,他們就走到了山腳下,雪越來越厚了,路也越來越不好走。
還好他們穿的是軍靴,鞋筒比較高,雪灌不進去。
這座山叫金雞山,因為山的形狀很像一隻公雞而得名。
進了山之後,氣溫更低了,幾個人凍的鼻子都紅了。
還好有發熱鞋墊,這時候腳不冷,身上的羽絨服很暖和,也不冷。
這時候樹木都光禿禿的,枝條上還有著樹掛,銀莊是素果的,在陽光下閃耀著,看起來很漂亮。
可誰也沒有心情欣賞著美景。
以前夏天,二愣子他們來過山裏,知道哪裏有野兔和野雞出沒。
他們來到一片比較矮的樹跟前,做好了陷阱就等著野雞出來。
二愣子把筐支好,然後一頭拴上繩子,他們躲在大樹後,隻要野雞進了陷阱,他們就拉繩子,保證跑不了。
幾個人躲在大樹後守株待兔。
等了半個多小時,也不見野雞的動靜。
“二愣子,你確定這塊有野雞和野兔出沒嗎?”林春曉有些懷疑。
“我確定啊!夏天我們就在這埋伏,經常能逮到幾隻野雞的。不過這事得看運氣,冬天天冷了,它們有時候就藏起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