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女最終還是沒有留下來喝酒,雖然和於躍相談甚歡,但人家還是回去了,回到集體裏,玩著他們的遊戲。
於躍也微微一笑,並不覺得遺憾,佛世上所有的相遇都是命運的安排,隻是緣分深淺有別而已,遇到一個有趣兒的人,兩句有趣兒的話,倒不必過分奢求。
當然,最關鍵的是不然又能怎樣?
難不成還能死皮賴臉上去要電話?這事要是上輩子,於躍倒是也幹得出來,因為遇到一個眼緣好感覺也好的人不容易。
但現在不會了,哥已經不是饑渴的男人了,哥可是有孟新竹的人了,世間好女孩縱然不多,但又何止千萬,有孟新竹一個,足矣。
看著女孩回到死黨中間,看到女孩似乎被朋友們調笑了兩句,於躍拿起酒杯喝了一口,雖然自己在他們的世界裏隻是一個路人甲,但彼此取樂,挺好。
饒是如此,但於躍也還是忍不住偶爾看那邊幾眼,實在是這喧鬧的環境裏於躍獨守空城,實在沒事幹。
過了良久,於躍的目光被吸引到了舞台上,那是一個抱著吉他的歌手,在著演唱前的開場白。這歌手年紀不大,也就二十出頭,長得還挺嫩,但梳著長頭發,看到他的造型,於躍眼睛一亮,不是這造型多獨特,而是於躍敏銳的在他的頭型上找到了一分年代感。
抱著吉他,留個長發,於躍知道,這是個玩搖滾的!
那時候追逐搖滾的青年都是這個操行,很有年代特征。
當然,之所以吸引了於躍的注意,不是因為他的打扮,而是他開始時候的話。
別人上來開場吧都是一通呼喊,調動氣氛那種,一聲朋友們你們好嗎,我是之類的。
但這家夥別開生麵,了聲大家好之後開始賣慘!
於躍有點詫異,很有後世看綜藝選秀獲獎感言的既視感。
大致意思就是他是個學生,家裏條件不大好,所以出來唱歌賺點生活費。
於躍一開始還不明白他在這賣慘是幹嘛,博同情還是要感動啊,直到這家夥大家喜歡就打賞一二,在此先表達感謝之後,於躍才明白,有點古代江湖賣藝的意思,有錢捧錢場,沒人捧人場。
中心思想搞明白了,但於躍聽得有些不舒服,感覺這家夥的不大自然。
要麼是騙人呢,演技太渣,要麼就是緊張的。
於躍希望這哥們是後者。
這樣如果你真唱的還行,真讓哥聽舒服了,賞你二百。
有錢就是任性,不是於躍飄了,這事就算是上輩子他也能幹出來,真開心,力所能及範圍內,他不在乎錢。
但是很快,於躍的幻想破滅了,這家夥演戲本領太低端了!
他居然為了呈現更好的作品,請兩個同學上台助陣。
這本來沒什麼,但於躍突然發現那兩個同學是自己目光鎖定那桌起來的!
更讓於躍驚奇的是,其中一個,居然正是玩真心話大冒險被懲罰那個姑娘!
他們是一夥的!這姑娘會唱歌!
於躍覺得有點亂,不過幾個重點被他抓到了,首先,這家夥的朋友都是在酒吧點卡位的角色,雖然談不上多有錢,但絕對不是貧苦大眾。
所以那子即便是真家庭困難,也不怎麼值得同情。
第二,男女孩應該也是搞音樂的,他們可能是某個藝術院校的學生。
雖然看破了男孩的謊言,但於躍反而更加期待起來了,因為那姑娘上台了,還抱著一把吉他。
一瞬間,於躍腦子裏浮現了一個又一個的民謠女孩,抱著吉他,安靜的坐在大大的舞台上,彈唱著屬於她們的故事。
那是應該屬於這個女孩的氣質,但突然,於躍意識到這子是玩搖滾的,那她也是玩搖滾的!
那待會這姑娘不會來個群魔亂舞吧?
於躍頓時有有些擔心了,那太破壞他的感覺了。
接著,台上的男孩抱著吉他站在舞台中央,身後一左一右是兩個女孩,她們各抱著吉他,卻沒有麥,看起來似乎隻是伴奏的。
“下麵,一首《曾經的你》送給大家!希望大家喜歡!”男孩笑著一點頭。
許巍的《曾經的你》,於躍又一次期待起來,好歌,很喜歡。
於躍和絕大多數人一樣,時候聽流行樂隻喜歡高潮,根本不願聽主歌,總覺得沒意思,可有可無,就像喜歡喝碳酸飲料一樣,圖的是刺激和爽。
然後對搖滾的奔放就如同著了迷一般,但後來,隨著年紀的增長,漸漸的愛上了民謠,那種淡淡的味道,像茶一樣,越品越有味道,越品越想喝下去,回味無窮。
對音樂的喜歡也不再單純的留在了旋律上,開始喜歡那些歌詞,然後,似乎偶然,實則必然的喜歡上了李宗盛,就像那句話概括的一樣,年少不聽李宗盛,聽懂已是而立年。
遇到,然後一發不可收拾。
雖然後來對搖滾已經不太感冒,但這首曾經的你於躍還是偶爾會找來聽聽,因為他並不認為《曾經的你》算一首純搖滾。它給人一種與世無爭、世外桃源的感覺,很有民謠色彩,所以於躍一直覺得這歌更偏民謠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