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過雲看著後座陳鳳蘭曼妙的身材時,突然想起他和小張拍人體照片時遇到的困難了。
林過雲轉念一想,如果現在給他一個相機把這個後座的女子拍下來就好了,但是人家會配合他嗎?
林過雲想了想,現在反正四下也沒人,我把她殺了,她不就會配合了嗎?(果然,這人才的想法就是和正常人不一樣哦)
於是,他一腳油門把車開到土瓜灣他家樓下,然後回家拿了一截電線,再上車將酒醉未醒的陳鳳蘭勒死。
然後將屍體帶回家,藏在客廳的沙發內(這個沙發坐墊是個類似箱子一樣的蓋子)。
緊接著他再下樓把車上整理一番,然後開到出租車公司還車。
到了清晨,在家裏其他人都出去上班之後,林過雲將屍體拖出來,脫光衣服然後用相機給她拍照。
緊接著林過雲又從陳鳳蘭的錢包裏拿出幾百塊錢去街上買了一把電鋸,回來將陳鳳蘭的屍首肢解成了七塊,將性器官放到了米酒罐子裏。
林過雲將屍塊棄之荒野,但因為大雨,屍塊被雨水帶到了河裏,不久被人發現。
警方對此展開了調查,但是因為隻是屍塊,沒有明顯的特征,一時間連死者身份都確認不了,案子也隻能懸在那裏。
在第一次作案之後,林過雲也是擔驚受怕了幾個月,後來發現警方沒找上門,膽子又大了起來。
這期間他將拍得的陳鳳蘭的身體照片全部就交付在照相館工作的小張,委托他代為衝印。
關於照片上女性的來曆,林過雲是這樣對小張說的,他說自己最近交上了一個在醫院工作的朋友,那個朋友允許他進太平間去拍攝遺體,所以才有了這些照片。
小張也沒多懷疑,後麵的兩次也是他幫林過雲代為衝洗照片,直到案發。
在第一次作案的三個月後的5月29日,這天林過雲在淩晨5點的大雨中載上了一名剛剛從單位清算賬目下班的收銀員陳雲潔。
陳雲潔因為上班比較累,就在車上閉目養神,但是林過雲卻不知趣總是要和她聊天,最後發現對方總是不搭理他,頓時火氣就大了起來。
林過雲一開始是用刀逼著陳雲潔拿他準備好的手銬把自己拷在車上,緊接著還是和上次一樣拿電線勒死了這個可憐的女人。
其他流程都和上次一樣,隻是這次林過雲是有準備的,因為上次他覺得自己肢解屍體做的不夠完美,這段時間他買了人體解剖書來看,還買了手術刀。
這次林過雲拿攝像機全程錄像,他將死者的雙乳和性器官都割下,然後泡在準備好的福爾馬林水中,其餘的部分用東西包好,放在包裏,後來丟在了銅鑼灣大坑道的草叢中。事後他將這次錄像帶和照片命名為“嚴肅的秘密”。
這是林過雲殺掉的第二個人,此時的他已經越來越瘋狂了。
僅僅過了半個月,他又一次作案了。
這天是6月17日,也是個雨夜。林過雲將29歲的清潔工梁秀雲用一樣的方式殺害,然後拍照和肢解屍體,並全程錄像,這次他將錄像帶命名為“雨夜行動”。
此時的林過雲完全已經陷入了癲狂的狀態,其實我們能看出來,林過雲殺掉的這三個女人他都沒有見色起意,他殺她們完全是為了滿足自己那變態的特殊癖好,但是林過雲完全沒有性需求嗎?
其實也不是,在緊接著他做的第四起案子中,他就性侵了受害者。
這是他做的第四起案件,也是最後一起。
時間是1982年的7月2日,離上一起案件也就過了半個月。
這天晚上11點,林過雲在尖沙咀喜來登酒店門前載上了一名17歲的女學生。
這名女學生叫梁惠心,剛剛初中畢業,今晚上在喜來登酒店就是她們家辦的謝師宴。
梁惠心因為要早睡,就和父母打了聲招呼準備提前回家,於是上了林過雲的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