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男輕女不是他父母身上的標簽麼?他也不是現在才知道吧?要不是林思琴從十幾歲起就出外打工,給家裏寄了不少的錢,他們也未必會對她和趙宇好。
這兩人實在太現實了,這點從他們對梅若晴的孩子在生育前後的態度就知道了,當時懷著的時候多喜氣洋洋,現在孩子生下來是個女兒就帶都不願帶了。
“你就這麼寵著你老婆麼?她已經不是孕婦,也不再是產婦,就算不出去工作,也該在家帶帶孩子吧?你一個人那點死工資,怎麼養得起這一家子?”梅若晴在懷孕之前不是還上班的麼?
“她是想出去工作,但是我沒有答應,這不昨天還跟我吵了一架,摔了不少的東西麼,本來就沒錢,又要花錢去買。”林思遠說的滿臉憤怒。
“你出工作是好事啊,反正在家也不帶孩子,何不幹脆讓她掙點錢貼補家用?”難道林思遠真把梅若晴當成祖宗給供著麼?
“她要是做以前的正當工作,我肯定不會攔著,可她現在是要去酒吧,說那邊的工資高,一個月的收入抵得上當秘書幾個月的薪水。”
原來梅若晴還是想要跟劉偉強湊在一起,酒吧那種地方,不管林思遠應酬的時候有沒去過,潛意識裏也該知道那不是什麼好地方,自然是不會讓梅若晴去了。
“那你就打算這樣養著她麼?她有學曆也有工作經驗,還年輕,總不能呆在家裏什麼都不幹吧?別說你現在養不起,就算養得起,這樣的生活也沒多大意思吧?”
林思遠搖搖頭,“我這點收入根本養不起她,在那家公司幹了這麼些年,現在已經到了極限了,根本沒辦法再往上升,所以我找了幾個朋友,準備合夥自己幹。”
他也想開公司?大家都知道自己當老板肯定比給人打工來的好,因而有人才說,寧做一塊錢的老板,不做一百塊錢的打工仔,可是話雖如此,打工的還是比自己當老板的要多的多。
現實就是如此,百分之七十的財富握在百分之三十的人手裏,另外百分之七十的人去分那剩下的百分之三十的財富,如此的不平均,注定有很多的人都是被剝削。
如果老板有這麼好做,貧富差距又怎麼會如此嚴重呢?我看著林思遠,不說話了,他這個想法著實讓我十分的意外,我向來不覺得他有顆經濟頭腦。
他頓了頓繼續說道,“可是跟你打一場官司,我輸得一無所有,現在就連去銀行貸款都沒有什麼拿得出手抵押的。”
我似乎已經猜到他今天找我的目的了,他知道我們之前有多少共同財產,也知道那房子的市價,所以離婚之後我有多少錢,他算的一清二楚。
他跟我扯了這麼久,從頭至尾都在訴苦,原來這隻是一招苦肉計罷了,做這麼多的鋪墊為的也不過是我的那筆離婚錢。
果然,他接著就說道,“清淺,你把我的錢都拿走了,現在我一窮二白,就算是看得到商機,也隻能眼睜睜的看著別人把錢掙走。所以,你看你能不能幫我一把,借我點錢,不需要太多,五十萬就夠了。”
五十萬還不叫多,他這是把我當成了銀行麼?可就算我是銀行,裏麵也沒有一個屬於他的提款機。
冷眼看著著他,我未置可否,他有點急了,繼續乞求,“不管怎麼說,這孩子都是你的親外甥女,小晴也是你親妹妹啊,就算我現在是個外人,你不想幫我,也請你看在這連奶粉都快吃不起的寶寶份上,借我點錢可以嗎?我保證掙了錢立馬還你。”
等他掙錢?當我沒跟他一起生活過呢?我們都結婚五年了,我也沒見著他有什麼本事掙大錢啊?他要有本事,還需要問我借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