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主已經十八歲,馬上就能接任藥廠給的工作。

而林思思和林光輝都沒有工作,林思思勾搭上顧明舟,隻要他們結了婚,林思思就不需要下鄉了,林光輝就要下鄉去插隊。

方慧蘭和林和平自然都不肯讓林光輝去插隊,眼看林和平就要提車間主任了,競爭對手把他當做了眼裏的沙,在這個節骨眼兒上,他不方便動用職務之便給林光輝謀工作,便把主意打到了原主身上來。

大概是為了維持林和平的形象,這回方慧蘭做壞人,悄悄給原主報了名。

他們都知道原主是個麵團性子,即使被報下鄉,也不會拿他們怎麼樣。

隻要原主一走,林光輝不但不用去下鄉,原主的工作還能留給林光輝,同時他們家有人去下鄉,也算響應了上級號召,給自己留個好名聲。

可謂一舉三得。

原主剛剛受到未婚夫被搶的打擊,又被後媽暗算,小姑娘一時氣急攻心,加上身體本就孱弱,躺在床上生著悶氣,不知不覺,身體就被換了芯子。

此時,百貨大樓裏,林思思和方慧蘭正在挑選當下時新的漂亮衣服和鞋子。

方慧蘭有些顧慮:“閨女,你幹嘛非要在這個時候買衣裳,那死丫頭就快要走了,等她走了,你想怎麼買就怎麼買。”

林思思好不容易得到了顧明舟,今晚顧明舟就要去家裏跟林清顏退婚了,她一定要打扮的漂漂亮的,讓顧明舟欣賞,還要氣死林清顏。

“媽,咱們還像以前一樣,就說這些衣服和鞋子都是給林清顏買的,反正她又矮又瘦,按照我的尺碼買了,她也穿不了,不還得是我的嗎?您到了大院裏跟鄰居一說,這些都是給她買的,您又得了一個好名聲,多好啊。”

方慧蘭歎了口氣:“你說的也是,反正咱們說什麼就是什麼,那丫頭也不敢說半個‘不’字,你爸就要提車間正主任了,讓別人知道咱們對那個丫頭好,對你爸爸升職也有好處。”

“是呀,媽。”

林思思高興地笑著,一連挑了三件自己喜歡的衣服,兩件漂亮的布拉吉,一件的確良的碎花襯衫,外加兩雙塑料涼鞋。

方慧蘭看著這些東西有些肉疼,但想想自己親女兒就要嫁給軍官做太太了,咬咬牙,把積攢了很久的布票都拿出來,外加三張大團結,交給了售貨員。

林思思不隻要買這些,她指著食品櫃台:“媽,我還要吃蜜三刀,江米條,反正那丫頭生病,不能吃太甜的食物,還是咱們幾個吃。”

“是是是。”方慧蘭心裏高興,大手一揮,“買!”

可是除了蜜三刀和江米條,林思思又讓方慧蘭給自己雞蛋糕,水果糖,方慧蘭都買了。

“媽,再買點臘肉吧,妹妹胃不好,吃不了這個。”

“行,買。那死丫頭要下鄉,你要嫁給軍官,你弟弟也要有工作了,家裏這麼多喜事,就當是慶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