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飛羽點頭,“對。”
李誌頓了下,“我猜測修羅神定下這條規則,是在鼓勵,或者說是誘惑迷失者進入惡魔城。換金所和惡魔城,靈魂兌換銀幣的價值是相同且固定的,換金所要收取三成銀幣,修羅神隻收取一成靈魂。迷失者做換金所的懸賞更安全,但迷失者家人更危險。迷失者進惡魔城更危險,但修羅神會保護迷失者家人。風險和收益並存。”
樓飛羽苦笑道:“當年我被懸賞後,仗著自己狼人血脈,不知天高地厚頭腦一熱就進去了。從此每天醒來除了殺人,就是逃跑,活得就像一隻螻蟻,要多狼狽有多狼狽。不光如此,在惡魔城你還會體會到人心的險惡。”
樓飛羽脫下衣服,背對李誌,“你摸一下。”
李誌伸手去摸,卻是一條橫跨整個背脊的疤痕,這條疤痕他很早就看到過,不由一陣心驚:“這是你在惡魔城受的傷嗎?”
“沒錯,不過不是敵人砍的,而是我最信任的一個兄弟砍的。”
李誌心道:“樓飛羽比我強很多,在惡魔城也隻能艱難生存,我去的話,生存幾率更低。”
但如果我不去,家人始終處於危險中。
“樓飛羽,進入惡魔城後需要什麼條件才能出來?”李誌問。
“三種途徑。一是待足一個月,時間到了就可以出來,二是殺夠一百人,三是幹掉守門人。”
李誌清楚,這三種辦法,估計就隻有第一種最靠譜。
裏麵高手如雲,能保命就不錯了,殺夠一百人難度極大。
幹掉守門人更不可能,惡魔城裏全是高手,守門人的實力必定比絕大多數人強,不然這個守門人就沒有意義。
如果躲起來,呆滿一個月是有可能做到的,不過也僅僅是有可能,誰也不能保證三十天內不和其他迷失者交鋒。
李誌暗自咂舌,修羅神把遊戲規則設定得太巧妙了,隻要進去惡魔城,你不殺人,不代表別人不殺你,不管你願不願意,都會卷入無盡的廝殺中。
李誌思考良久,道:“我想去惡魔城試一下,樓飛羽,我需要怎麼做?”
樓飛羽道:“李誌,你最好再考慮考慮,進去了就是九死一生。”
“我已經想好了,不必再勸我。”李誌堅定道,他寧願自己以身犯險,也不願家人受到傷害。
樓飛羽點點頭,“行,你決定了我就不勸你了。要進去惡魔城很簡單,在辦事大廳中有一道傳送門,登記好就能進去。”
“謝了。”
李誌解開老媽身上的繩索後,一時犯了難,老媽醒來怕是要報警,到時警察參與進來頗為麻煩。
“李誌,我可以用幻術篡改你媽媽的記憶,到時她就什麼都不記得了。”吳俊傑道。
李誌欣喜,“真的假的?”
“我們吸血鬼最擅長的就是靈魂攻擊和施展幻術了。”
“嗯,那麻煩你了。”
吳俊傑手指點在李媽額頭,皮膚下立刻亮起白光。半分鍾後,吳俊傑拍拍手,“好了,你媽媽半小時左右就會醒來,到時她隻會認為是她身體不舒服突然暈倒了。”
幾人將李媽送回家中,等她醒來後李誌解釋說有人看到她暈倒,李誌就去把她接回來了。李媽也沒多問,這件事便過去了。
“媽,學校再有幾天就放寒假了,正好我現在也去不了學校,我想出去旅遊旅遊,多玩一段時間。”李誌一邊吃飯一邊漫不經心的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