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秦東下詔書更改國號為“大秦帝國”之後,各國並沒有因為兩年時間內連續更換國號而嘲笑,這還是因為大秦帝國這些年打出來的威風。成為藩屬的各日耳曼部落和王國都派使者來賽迪卡朝賀,就連剛剛與大秦帝國結束戰事的西羅馬帝國等國家都派使者前來表示祝賀,更別說與大秦帝國簽訂了友好條約的東羅馬帝國這類國家了,這種現象無形之中也顯示了大秦帝國在這個時期對外的威懾力量,否則的話,其他國家也不會因為大秦帝國改了一個國號就馬上派人過來朝賀。
秦東對此事也是看在眼裏的,就連西羅馬帝國這等歐巴羅大陸數一數二的大國都放下了架子,從另一個側麵也可以反映出西羅馬帝國確實已經日薄西山,自信心大打折扣。不過秦東對這些倒不是很在乎,他此時又由一樁煩惱,還是那件事情,都察院再次請求增加執法人員和增添武器和防具。=無=錯=小說=3w.==
對於此事,秦東倒也不是很在意,增加一些執法人員也是很正常的,可關鍵是朝廷中其他官署衙門不會同意,在有些人看來,增加執法人員後,都察院的權力會更大,執法力度會更大,另一方麵,一旦都察院的要求得到滿足,那麼其他官署衙門也要求增加人員和堂武器和防具呢?他秦東是不是要一碗水端平?
可鍾暉要求增加執法人員和增添武器、防具的理由非常充足,那就是官員**的問題越來越嚴重。必須重拳出擊將這股苗頭和不良之風打壓下去,否則時間長了之後再想打擊的困難無疑會大得多,因為那些貪腐人員已經結成陣營。組成強大的官官相護的網絡了。
秦東也正是因為了解這一點,心裏才非常糾結,思來想去還是決定要將都察院一分為二,將其拆分為兩個部分,一個部分仍然為都察院,主要職責是督查官員,糾正官場不正之分。可以傳訊違法違紀的官員,最多隻能臨時限製官員的人身自由三天,隻在有了確鑿證據的情況下才能對違法違紀的官員進行彈劾。且隻有調查權、審訊權和彈劾權,沒有逮捕權和審判權。
另一個部分設立成一個**的執法衙門,稱之為“皇帝親軍都尉府”,這個衙門與都察院互相牽製。擁有抓捕、關押、監禁違法違紀的官員的權利。但不具備調查、審訊和審判權!
違法違紀官員的審判權在大理寺,大理寺與最高法院的職能相當。這就是都察院、皇帝親軍都尉府和大理寺三者之間的職能區別之所在。按照流程,最先查處違法違紀官員部門應該是都察院,都察院在掌握一個官員的違法違紀的罪證之後要及時對該官員進行彈劾,並將相關材料移交皇帝親軍都尉府和大理寺,將已經限製人身自由的違法違紀官員移交給皇帝親軍都尉府關押和監禁,在皇帝親軍都尉府監禁違法違紀官員的這段時間裏,收到該官員犯罪彈劾書和相關材料的大理寺要盡快核實都察院提交的相關材料。並且及時對該官員進行庭審,而都察院則充當公訴人的職責。
在一次朝會上。秦東將都察院進行拆分,**出來的部分將成立“皇帝親軍都尉府”的事情說了出來,並詢問大臣們的意見,在這件事情上,並不是秦東最先提出來的,而是國務總理大臣佩特烏斯,事先秦東已經與幾位重要的大臣進行了商議,大體上達成了一致的意見。
一個官員站出來道:“陛下,不知這從都察院拆分出來的一部分人成立的這個‘皇帝親軍都尉府’的具體職能是什麼?”
秦東道:“即將新成立的‘皇帝親軍都尉府’從字麵上看就可以看出它的主要職能,就是保護朕的安全、保護皇室的安全,所以才稱之為‘皇帝親軍’,同時它也有另外一個職能,即負責逮捕、關押、監禁違法亂紀之官員,以前這項職能在都察院手裏,現在都察院沒有逮捕、關押和監禁違紀官員的權利,隻有調查、審訊和彈劾權,臨時拘留權隻有三天用於調查之用,抓捕違法違紀之官員,必須要有都察院和親軍都尉府的執法人員同時在場”。
大臣們都聽得清清楚楚,如此一來,都察院的權利就大大減弱了,以前是所有的權利都在都察院,那時都察院的權利太大,大到官員們風聞都察院就色變的地步,聽了秦東的話之後,大臣們都鬆了一口氣。
鍾暉表麵上意圖是加強都察院的執法力量,卻沒想到到了最後都察院的執法力量不但沒有得到加強,反而有了削減,可這正是他樂意見到的,因為他很清楚,都察院的執法權力遲早有一天會被削弱,畢竟都察院的權利太大,而且沒有一個機構牽製它,一旦都察院的執法權力大到一定的程度,那麼最倒黴的不是那些**貪官,而是他這個左都禦史,很可能萬劫不複,皇帝會首先殺了他,然後限製都察院的權利,現在他自己親自通過申請增加執法人員和堂武器、防具這件事情讓這個時間提前到來,並且還保證了他自己的安全,畢竟現在的都察院雖然權利大,但畢竟有限,皇帝還沒有產生忌憚之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