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凱倫.安案例,你知道麼?

生存或者死亡的問題,凱倫變成了植物人,家人不忍她在靈魂被上帝召去後,肉體還要在塵世受醫療器械的折磨,希望安樂死。

結果官方全部反對,並且認為這是謀殺行為,和“優生“有可比性。

真是搞笑,甚至能和納粹相提並論。小瓊一邊衝洗茶具,一邊和阿夏聊天。

“判決的關鍵點,對恢複知覺的可能性的預測,而不是強迫凱倫繼續似乎是注定的植物般的生存狀態。“

作用的話,首先,它成為了有約束力的先例,以後所有類似的案例都可以尋求本案例的依據。

然後,州政府陸續通過了自然死亡法。

“小瓊,你還沒下決心麼?”

愣了一下,她搖了搖頭。

“不一樣的,我爸爸的病,是有基金會在投資研究的,還有治療希望。”頓了一下,“現在每天能夠去醫院看看他,我也會覺得很好。”

“會不會太辛苦?”阿夏心疼地望著好友。

“有些人,從出生便含著金鑰匙,可以做所有自己想做的事情;而有些人,必須要抗爭才能獲得基本生存。好在父母給了我還不錯的頭腦以及雖然貧窮但是快樂的童年,使我能夠抗爭。”她回頭一笑,“總好過連抗爭都不能。”

阿夏和小瓊從小一起長大,但兩家卻是截然不同的境況。小瓊家住在東巷最裏麵,門前還有一口老井,井旁一棵高大的法國梧桐。那裏是下崗工人比較多的地方,包括小瓊家。孩子們都是赤腳大王,上可以爬屋頂下可以鑽山洞。上學的時候就甩著帆布單肩包在路上追跑那種。

阿夏卻是住在當時城裏為數不多的花園公寓裏,夏天穿著幹淨漂亮的連衣裙冬天穿著鮮豔花襖,背著卡通雙肩背包坐家裏的小車上學。

兩個人的共同點在於,都是學校裏出了名的聰明孩子,學習上不相伯仲。

小孩子心思單純,兩個人因為傾慕對方的學習和性格,居然從小學以後,一直到大學都選擇在了同家學校讀書。甚至連和男朋友分手,也是同時。

小瓊的家境非常不好,所以從初一開始就在外麵打工,然而那個時候,她仍然是快樂的。第一次打擊是因為母親,在她初三那年因腦膜炎變成半癡呆狀態。第二次,則是大四上學期,父親出車禍成植物人,為了醫藥費她一天要打四份工,還要兼顧優異的學習成績。眼看著小瓊的目光越來越沉靜,笑容越來越少,阿夏心裏著急卻找不到解決辦法。

好在小瓊的妹妹也是個懂事的女孩子,知道姐姐要撐起一個家不容易,從小就特別乖巧聽話。

隻是,生活對小瓊,是不是太不公平了?

“公平?起點公平還是條件公平?”小瓊曾經這樣笑著問。

“從小就知道,沒有絕對公平的。但願我對別人盡量公平就可以。”她滿不在乎。

“還記得你關於公平的言論麼?”阿夏問。

“哈,你說大二那次辯論賽?我現在觀點也沒有變啊。“

小瓊眼裏閃過一絲黯然的神色。阿夏突然意識到自己問錯了。

當年,小瓊和淩峰,就是在那場辯論賽上互相認識的。

當年她是四辨,他是對方一辨。

自由發言的時候,這兩人針鋒相對精彩萬分。那年據說他正在看小邏輯,她正對數論發生了濃厚興趣。

他說人生而平等,社會應該以此為公設來製定一係列公約製約各種集體行為,保障人的基本權利。

她說,人生而不平等,但是人類作為高級智能發展的物種,應該創造公平的條件給參與者,來滿足社會公共利益以及公共道德的需要。

破天荒一次比賽產生了兩名最佳辯手。

也是破天荒一次,淩峰發現了一個女孩子自己居然隻注意了她說什麼,而不是長什麼樣。

“你居然不記得她長什麼樣?”四辨的王建華從大學裏就是驚驚乍乍的性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