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 12(1 / 2)

周六上午,我睡意正濃,被一陣緊急的敲門聲驚醒,鍾妮歪著腦袋躺在我的腳邊,我用力踹醒了鍾妮,鍾妮連滾帶爬衝到門口,打開屋子的大門。

“這都幾點了?你們兩個家夥還在睡?”是小叔的聲音。

鍾妮又顛顛爬回我的腳邊,鑽進被窩,我繼續眯著眼睛,享受最後一點睡意,一隻手伸向我的臉,疼痛伴隨而來。

“你這個沒心肝的,對你老爸、老媽一點內疚感都沒有嗎,竟然睡得這麼安心。快穿衣服起來,不然我親自動手了!”小叔的聲音在我耳邊嗡嗡作響,我拚命逃脫小叔的魔爪,從被窩裏發出求饒的聲音,“小叔,求你了,我最近太辛苦了,讓我多睡一會兒,不要吵。”

“你辛苦什麼?無業遊民還辛苦?”無業遊民?這個詞也太難聽了,我發誓在我的人生字典裏再也不用這個詞。突然想起,我忘記通知小叔我已經工作的事,可也不能怪我,他最近工作好像特別忙,都沒時間接我電話。

“林一凡,閉上你的嘴,太吵了!”鍾妮在被窩裏大叫,接著聽到她哎喲了一聲,估計是被小叔扁了一下。

“小叔,你找我幹嘛?”我閉著眼睛,抓住小叔的胳膊,不讓他繼續搖我。

“你老爸讓我把你揪回去,有事找你。”小叔的聲音低了下來。

“是什麼事?”我從被窩裏伸出腦袋,衝著小叔眨了幾下眼睛,疑惑的問。自從被老爸趕出家後,老爸沒給我打過一次電話,老媽隻是問我過得怎麼樣,不曉得老爸這次上演哪出戲。

“不知道,不知道,快起來。”小叔邊說邊幫我穿衣服,我好討厭小叔這樣驚擾別人的美夢,要知道一個身心交瘁的人,最需要的就是這種沉靜的睡眠。

我收拾了一下,鍾妮也跟著起床,說要跟我一起回去。於是,我和鍾妮跟著小叔一起回到家,老媽忙了一桌好菜招待我,僅僅三周的時間,我就由主人變成了客人。這感覺有說不出的陌生,也有說不出的心酸。我的眼睛濕潤了,跟老媽來了個久別的擁抱,父母畢竟是父母,孩子做錯再大的事,回到家仍然是心肝。

老爸一直不說話,我輕輕問候了一聲,他讓我吃了午飯再說。我和鍾妮飽餐了一頓,三周之前被老爸甩耳光的事早拋到九霄雲外,老媽看我的表情,說我沒心沒肺,我則一笑置之,哪有孩子跟父母較真的道理。

吃完飯,我坐在沙發裏給鍾妮削水果,“啪”的一聲,幾張照片摔在我麵前的茶幾上,老爸在我對麵坐了下來,不急不慢的說,“自己挑吧,馬上搬回家。”

“啊?挑什麼?”我一邊疑惑的望著老爸,一邊伸手去抓那幾張照片,沒想到被鍾妮先搶了去。我很納悶:挑照片和搬回家有什麼必然的聯係嗎?

“哇噻,全都是帥哥。叔叔,這是給小菲介紹男朋友嗎?”鍾妮盯著那幾張照片看得很仔細,嚷嚷道。

“妮子,你給小菲參謀參謀。”老爸點燃一根煙,很得意的表情,指著那幾張照片噓叨起來,“穿藍色襯衫的是某機關的公務員,穿白色襯衫的是某醫院外科醫生,穿灰色西服的是某大學博士生,還有那個是……”

“爸,我還不想交男朋友。”我打斷了老爸的幻想。我剛說完,老爸的臉就陰沉了下來,猛吸了幾口煙,蹙著眉頭,無可奈何的對我說,“辭掉記者工作的事,我追究也沒有用,但我再也不能隨著你性子來,這幾個裏麵挑一個先見一見,我給你買幾套最好的衣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