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 原來愛而不得,才是感情的常態(3 / 3)

歌深情,然而唱的人又何嚐不情深。

林宥嘉和鄧紫棋的感情,被傳得沸沸揚揚,從曾經一起牽手走紅地毯,到後來的分開,我們雖然並不了解最後究竟是誰辜負誰,還是和平分手,但對於明星談戀愛,本來就比普通人更加地不簡單,所以我們也無需加以評價。

可是無論怎樣,在台前的他們,都需要笑對觀眾,而那份不舍的情深,隻能在歌裏唱著。歌有多迷人,想必情就有多深。

此外,鬱可唯對待感情的態度也說出了我的心聲。

她曾經說過:“在感情裏,隻有自己變得更好了,周圍才會好起來。別一直太在乎別人的意見,這樣會很累的。”

如同她的歌那樣,能夠迎合不同歌曲從而百變,是因為萬變不離其一,這個其一就是更為強大的自己。

其實,又有誰是簡單的呢?無論在感情上,還是在生活中。無論你是富有的,還是拚命地追求溫飽的這條路上,我想都藏著每一個人的那份不容易。

即使是光鮮亮麗的明星,像林宥嘉和鬱可唯的感情經曆一般,像《蒙麵唱將》上所有為音樂這個夢想而奮力前進的歌手一樣,還是像我跟永金那份代表著許多普通人的小情小愛,都是格外的不簡單啊。也就是因為我們都活得不容易,所以我們才更需要有希望地活著,來爭取我們想要的東西。

克服的每一個不簡單,背後都是一種獲得。

哪怕最後並沒有結果,隻有付出過,真心對待過,那麼,就不是浪費,那麼,就是值得的。

如果你像我那樣,心裏忘不了一個人,與其將他藏在心裏,倒不如再爭取一下,再等一下,等那個不可能的可能,總比還沒爭取過就在心中留下遺憾,更為對得起歲月。

是啊,世界哪有這麼多剛剛好的愛情,我們都不過是在修修補補的磨合中,跟那位深愛的人,一輩子。

有些故事,到了尾聲,無法繼續下去;

有些人,緣分盡了,再喜歡,也回不去了。

知乎上有個話題:“有沒有哪個瞬間讓你止不住淚流滿麵?”

底下有個高讚的回答:

“今天我很開心,約了一位相親的女孩,她很好,我們準備中午見麵。

一上午,我都在精心準備。

後來,快到時間了,出門的時候我照了照鏡子:

藍色襯衣是你給我挑的,灰色褲子也是你為我買的,

鞋子是我們一起逛商場時你送我的,就連梳的頭發,也是你愛看的發型。

看著鏡子裏的我,看看空蕩蕩的房間,我終於崩潰了。

最後的最後,我還是活成了你愛我時的樣子,可是,你又在哪?”

猶記得一檔《奇葩說》節目上,有關於一道前任的辯題:

傅首爾說:“我的前任非常優秀。”

他能鼓勵我前進,教會我生活中堅持才是王道。

她說:“我想這是這段愛情為我埋下了一顆彩蛋。“

每一個前任,都會是你人生路上的修行師,酸甜苦辣鹹一 一俱全。

曾經愛過,痛過,傷過,但曾經的快樂是真的,幸福是真的,想要好好在一起也是真的。

隻不過在中途上出現一些插曲,而不得不下車,轉身搭下一輛車,再喜歡也到此為止了。

然而,每聽到《當愛已成往事》這首歌的時候,都會想起林憶蓮和李宗盛。

兩人結束了五年婚姻,彼此都能懂對方,但終究免不了落凡人的俗套。

正如李宗盛所說:“我們的愛若是錯誤,願你我沒有白白受苦。”

在這個人來人往的時代,有些人離開,有些人出現,已成為了常態。

貼吧上看到一位女生寫著:和前任分手後,每晚用酒精麻醉自己,每天都會看著前

任睡前的方向,還會不由自主地說“晚安”,

和你曾經約定過,不管發什麼,也不管多晚,每天都要互道晚安。

雖說分開已久,但還是改變不了對你的思念,你的習慣,或許是自己中的情毒太深

了,又或許這輩子都改不了了。

既然無法改變,那就當做是彼此的秘密吧。很想念你,但我們真的回不去了。

不管是男生還是女生,緣分盡了,分開了,下一站會遇到屬於自己的人生。

因而,你來時,我張開雙臂歡迎,傾我所有;你走時,我目送遠處,請別回頭。

願你天黑有燈,下雨有傘,終有良人,許你歸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