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末秋初,這是一個十分宜人的季節。既沒有夏日的炎熱難耐,也沒有深秋的凍人寒氣。坐在陽台的躺椅上,感受著傍晚的席席涼風撫麵而過。手中高腳杯裏的紅酒散發著誘人的香味,小小地品上一口,舌尖細細地回味,如絲般順滑的口感猶如一位嬌豔動人的少女正擺動身姿緩緩向我依靠。
放下酒杯,我拿過身邊的一張報紙悠哉地看了起來。報紙的前幾版都報道著我所居住的這個城市發生的一些零碎小事,其實每天能夠在如此舒適的環境下閱讀這些零零碎碎的事情,感受著它們是如何發生又是如何結束。讓我覺得好像是在看一段段不同的人生正講述著它們生命中的小插曲,這種感覺真的很好,很放鬆。
我就這樣隨意地翻看著,當翻到國際新聞的版麵時,我的目光被一則國際時事新聞吸引住了。這則新聞的內容是這樣的:
本報訊,今日上午9時,國際珠寶聯合商會在英國首都倫敦的道格酒店新聞廳召開新聞發布會。在發布會上,商會主席威廉.格勒宣布,10日後將在澳大利亞的悉尼市舉辦一場國際性的名貴珠寶展覽。屆時展覽會上將會展出商會近2年來收藏的名貴珠寶,其中包括去年2月份在北大西洋,從一艘打撈上來的海盜船中找到的一顆驚世巨鑽“海王星”。本次展覽持續兩天,屆時將會邀請全世界珠寶行業的頂尖權威專家鑒賞參觀,並將采取最嚴密的防衛措施以防止竊賊盜竊珠寶……
看了這則報道,我的腦細胞立即從極度放鬆的狀態中蘇醒過來,並迅速地搜索起有關這顆“海王星”的記憶。
這顆“海王星”巨鑽是在去年的2月份被偶然發現的。當時國際珠寶聯合商會組織的一支船隊正在北大西洋的開比斯灣西南部打撈一艘沉沒的海盜船,打撈的過程十分辛苦和枯燥。可就在一周後,當2位潛水員打開一隻從沉船的一個底層休息艙中找到的一個銀首飾盒時,他們幾乎都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盡管在深海中已靜靜待了600多年,因為當時專家分析海盜船是在600年以前沉沒的,但海水的浸泡依舊無法掩蓋它的精美與尊貴。這顆巨鑽總重739克拉,成半菱形,經專家鑒定純度極高,其色澤和光澤近乎完美。接著就在當日,世界上所有的媒體幾乎全部擠到了開比斯港,他們甚至都忘記了海盜船的存在,商會主席、天文學狂熱愛好者威廉.格勒爵士將這顆驚世珍寶命名為“海王星”,後來這件事在珠寶愛好者、收藏家及相關行業間足足轟動了一個月才漸漸平靜下來。而我對於這件事情的記憶會如此得深刻,一方麵是因為那顆鑽石的美麗的確很難讓人忘記,另一方麵是因為我的職業,竊賊!
說起賊這個屬於外八行的職業,和同類的其他職業相比很是為人所不恥。因為幾乎所有的人或多或少的都看到別人或是自己親身經曆過東西被偷走,而“偷”則意味著不勞而獲。失竊的財物小則幾塊錢、幾十塊錢,多則幾千、幾萬,也不單單是錢,有時候可能是東西,家裏的、隨身帶著的、便宜的、名貴的、大的、小的、輕的、重的等等等等。
但其實要真正的說起賊,大多數人其實並不太了解,甚至是根本就不了解。賊其實也分好幾種,從主觀上分就有自願的和被迫的。有人說,要是吃穿不愁,有車有房,誰會去偷東西啊?如果這樣想那就錯了。很大一部分職業盜竊高手其實本身十分有實力,他們有自己的事業,自己的生活圈,而盜竊則是他們的一種愛好。他們會千方百計地去偷一樣東西,可能很名貴,也可能不太名貴,但必須要很難到手。他們費盡千辛萬苦將東西偷到手,然後就會將它再原封不動地放回去。說白了他們根本不在乎錢,而是將偷竊當成了一項很“極限”的運動。
另外,竊賊還分小混混和職業竊賊,小混混一般都是被生活所迫或是自甘墮落,他們幾乎什麼東西都偷,錢包、手表、手機、項鏈、電腦等等隻要是能換錢的。而職業竊賊則不同,他們一般幾個月才行動一次,每次都隻偷一樣東西,而且這樣東西必定極難到手同時價值不菲,比如名畫、古董、名車、銀行保險庫裏的鈔票、金條,行動前必定精心準備,周密策劃。行動的時候就按照計劃好的步驟實施,得手後迅速消失,接著就找到買家銷贓。
但是,不管是小混混也好,職業竊賊也好,都必定不會是一個人。不要看電影上那些什麼神偷、神盜一個人孤身進入某某博物館,用看似巧妙的手法偷走了一件絕世珍品,然後再華麗地擁著女主角浪漫地消失掉,那全是在編。現在就連馬路邊上的小混混都是一夥人相互配合掩護實施盜竊,何況是職業竊賊。要想悄無聲息地進入守衛森嚴的銀行保險庫、展覽館展廳就必須依靠許多高科技的手段加上極其敏捷的身手和靈活的應變能力。就算是一個人帶著裝備進入,當成功將東西帶出後,也必須要有人接應,而且還得保證沒有留下任何的蛛絲馬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