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有話說(1 / 1)

作者大大是一位大學生,以下是作者大大關於寫這本書的一些獨白。

我從來都沒有談過戀愛,是真正的母胎solo18年,在初一那年,我喜歡上了一個人,他是我的同班同學,一個很優秀的的男孩子,他看起來很安靜,但是在人群中能夠一眼就看見他的那種人,個子很高,有點點微胖,皮膚很白,人緣也很好。

書上常說:“喜歡一個人,首先就是會自卑。”

我覺得很有道理,而我就是那個會自卑的小孩。隨著青春期的到來,額頭上就會長出很多痘痘,我開始變得自卑。

我總以為自己的暗戀隱藏的很好,可是原來路人皆知。

我喜歡他,他是知道的。很早很早就知道了,在初三的一天英語晚自習,我和幾個同學開玩笑,不知道怎麼突然就聊到了我喜歡誰!因為是和幾個男同學聊天,所以大家都大大咧咧的,其中一個人就說葉三秋喜歡蔡徐坤(CXK)可是突然另一個同學就說:“啊?葉三秋不是喜歡(CXK)嗎?(CXK就是我crush的名字縮寫)

我當時就慌了,連忙上前想捂住他的嘴,可還是被(CXK)聽到了,我看到了他微微楊起的嘴角,我不知道他是什麼意思,也不知道他是不是也喜歡我。

中考之後,我和他便分道揚鑣 我也開始開啟了我長達六年的暗戀。

我以為我們不會再見麵了,至少不會在高中三年見麵了,可上天給了我一個機會。

高二那年,學校派了高中部前30名去參加聯考,至少有五個不同的考試場所,我以為這麼多人,我們大抵是遇不到了的,可就在茫茫人海中,就在我過馬路的那一瞬間,我看到了坐在汽車裏的你。

我當時戴著眼鏡,看的很清楚,那個人就是他,他微微皺起眉,似乎在想我是不是葉三秋,我知道你也許認不出我,因為我是上了高中後才戴的眼鏡,於是我急忙把眼鏡摘下,大喊了你的名字,你也許沒有聽清,所以也並沒有回應我,隻是默默的把車窗關緊。

我記得那一天我很高興,高興的整晚都沒睡好。

“少年終會被年少不可得之物困擾一生。”

即使現在上了大學之後,我依然還是喜歡他,高中的時候也有人追求過我,可我以他的名字拒絕了他們。就在最近我才加了他的QQ聯係方式,但是幸好,他還記得我。

未來會怎麼樣,我也不知道,但我堅信,我們都會幸福的!

身邊的朋友們也常常問我,他真有那麼好嗎?值得你等他這麼久嗎?

其實過了這麼久我也不知道他現在還好不好,所以說:

“白月光的殺傷力就是本人來了都比不上。”

我該怎麼放下他呢?張愛玲曾經在一篇文章中提到:想要忘記一個人,方法永遠隻有兩個,一個是時間,一個是新歡,我選擇時間因為我動的是心,新歡就留給你吧,希望以後啊,你的新歡足夠好,我的時間足夠長。

最後我想拜托上帝一件事,讓我再多見見他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