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篇 明媚的清晨
美國作家傑弗裏·福特寫了幾十年奇幻,各類世界級大獎拿到手軟。相信譯文版的讀者都見識過他有多麼高產,對他的作品不陌生。但作家都有瓶頸,對於奇幻作家來說,最可怕的瓶頸就是腦洞不夠用,能寫的全寫完了。在下麵這篇故事中,福特從弗蘭茨·卡夫卡的文字中汲取力量,把“腦洞枯竭”變成了新的腦洞。
作者\/【美】傑弗裏·福特 翻譯\/許言 插畫\/小花
要找出我的書和其他小說的最大區別,就去看封底和襯頁的推薦語,“卡夫卡”#pageNote#0的名字會出現絕對不止八次,卡夫卡、卡夫卡式、類卡夫卡、卡夫卡風格。說真的,我得到的“卡夫卡”評價也太多了,這是“卡夫卡”過剩而產生的幸福煩惱。我寫的是奇幻\/冒險小說,心血來潮的時候會夾帶一點玄學的私貨。有些人認為我很有深度,也有人說我是“裝逼過頭”。的確,我的小說裏沒有精靈、魔龍、騎士和巫師,但依舊算是奇幻小說。你想想,如果故事裏有會飛的人頭,帶有環形監獄的雲中之城,從不幸的受害者耳朵裏吸走精華的怪物,這還不叫奇幻小說嗎?
乍想之下,如果自己的作品被拿來和二十世紀的大文豪媲美,換作哪個作家都會自豪吧。但仔細一想,在當今的出版界,當一部小說不符合大眾的審美,就會馬上被貼上卡夫卡式的標簽。當
然,我希望這是在說我的小說有夠新奇,但事實上對讀者而言是晦澀難懂。卡夫卡已經成為一個地點、一個情景,人們覺得隻有自命不凡的作家才會趨之若鶩;也是一條界線,隻有十足的瘋子才會跨越。
我鄰居是一位退休的紐約市交警,他拿起我的一本小說,指著封麵對我說:“知道嗎,這些狗屁卡夫卡的說法是在害你。我隻知道他寫了一本人變成蟲子的書,算什麼狗屎?”
“他是個大文豪。”我得為宣傳語辯護一下。
“湯姆·克蘭西#pageNote#1才是大文豪,卡夫卡是白癡。”
我還能說什麼呢?隻好和他又幹了一杯啤酒,繼續聊下雪的事。
別誤會,我很喜歡卡夫卡的作品。格裏高爾·薩姆沙從不安的睡夢中醒來,發現自己變成了一隻大甲蟲#pageNote#2。在我看來,這無疑將他的存在主義的才華發揮到了極致。同樣,一個人的職業是坐在籠子裏挨餓,讓一大群人圍著他看#pageNote#3,這也是人人都能共情的經典命題。我故事中的角色總是在逃命,卡夫卡的小說卻不是。他的寫作擺脫了括號、短句、引導句還有過度修飾詞的禁錮;而我的句子有時帶著阿拉伯書法的感覺,周而複始,盤根錯節,就像蘇菲派#pageNote#4的某份手稿裏出現的文字,是出於避諱而寫下神明的某種別名。我的情節通常會汲取一點求而不得的懷舊傷感,或者把猶太喜劇老漫畫中旅行推銷員的故事過度
加工,努力寫出一句揭示主題的妙語來。但卡夫卡似乎喜歡唐突地引起讀者模糊的困惑,讓每個男人都成為島嶼,每個女人成為地峽,每個孩子成為大陸分水嶺。
我的朋友奎格利曾說《一個瑜伽行者的自傳》#pageNote#5這本書“每一頁都有一個奇跡”,這正是我所追求的寫作效果——不斷創造奇跡,直到無數奇跡組成一場大雜燴風暴,將故事推向高潮。誠然,他的寫作有時已經做好了山雨欲來的鋪墊,而最後卻隻寫出一場臭烘烘的毛毛雨;小說家的寫作生涯就是這麼跌宕。但是卡夫卡在故事中通常隻會采用一個非常奇特的元素(巨大的鼴鼠#pageNote#6、在罪犯的後背刻下罪行的機器#pageNote#7),還寫得像是穿鞋一樣尋常。他會想盡一切方法,用顯微鏡來放大檢查這一元素,窮盡一切直到它在結尾處形成新的疑問。但也有例外,比如《鄉村醫生》全文一直充斥著離奇的元素。我也沒說過自己能達到卡夫卡的水平。如果我和參議員勞埃德·本特森同時在台上,他對我說:“我認識卡夫卡,但是,先生,你不是弗朗茨·卡夫卡。”#pageNote#8我會第一個表示同意,然後和他握個手。
我經常在想,倘若卡夫卡泉下有知,看到自己的名字大量出現,成為各類非主流寫作的避風港,會作何感想。有一陣子我真的很擔心,甚至會夢見自己半夜醒來,發現卡夫卡陰鬱地站在床尾,而
走廊上的燈光灑進來,照亮他半張臉。他穿著一身下葬用的西裝,打著一條細領帶,頭發梳向腦後,窄小的腦袋,極為枯瘦的兩頰,尖尖的下巴。他非常瘦弱,但渾身散發著肉眼可見的怒氣。
“嘿,弗蘭茲。”我說著,下床和他握手,“我發誓這不是我的主意。”
而他會拿出要征服中國長城的氣勢來#pageNote#9,鉚足勁頭,朝著我的襠部踹上一腳。如果你讀過他的小說,你會認為他本人像是安靜的小睡鼠,一個在保險公司辦公室裏用鉛筆碼字的疲憊打工人#pageNote#10,但我告訴你,在我的噩夢中,他下手可一點也不輕。
你認為卡夫卡會成為陰魂不散的幽靈,做出這種出格的事嗎?一方麵,他為人十分低調,甚至求馬克斯·勃羅德#pageNote#11在他死後燒掉他所有的手稿,但另一方麵,他又寫了非常多諷刺性的內容。他也許不像外界評價的那樣對我的寫作影響巨大,但我和他的交情可不淺,我得警告你一句:別和他扯上關係,否則會有危險。他的作品產生的影響從未消失。
1972年,我在長島西伊斯利普高級中學讀初中,是個不愛說話的孩子,沒什麼朋友。我喜歡抽大麻,喜歡看書,有時也會把兩大樂趣結合一下。我在公共圖書館後麵的樹林裏吸大麻煙,然後進去坐下看書,或者隻是在書架之間閑逛,翻看各種書籍。那時候,我是一個重度科幻小說迷,記
得當時讀過《火星人回家》《亞當·林克》《太空之爪》《幻覺》等等。在圖書館,科幻小說的塑料封套都有一個火箭飛船作為標識,是在書脊底部的位置。這種書占了三個書架,我幾乎全部看完了。
一天下午,我在圖書館碰到了貝特曼,他是我們班的同學。貝特曼的個頭很矮,身材比例失調——黑猩猩一樣長長的手臂,有點駝背,下巴的肉鬆垮地耷拉著。他是大家公認的數學天才,從他的眼鏡就能看出來——寬邊鏡框加上厚如冰塊的鏡片。我走到書架角落,他就在那裏,用漂亮女孩一般修長的手指翻動著手中的書,書本貼臉隻有幾英寸的距離。他抬起頭,好一會兒才聚焦視線,和我問好。我也打了個招呼,問他在看什麼書。
“卡爾·馬克思。”他說。
真沒想到。我知道馬克思是共產主義之父,這在當時被視為洪水猛獸。在冷戰的陰影下,大中午消防車的鳴笛聲都會讓人誤以為是空襲,嚇得鑽桌子。
“酷。”我說。
“你呢?”他問我。
我把手上的書給他看,我記得應該是布拉德伯裏的《蒲公英醇夏》#pageNote#12。他扶了扶厚厚的眼鏡,仔細地看著這本書。接著,他閉上眼睛,像是在回憶,然後再次睜開眼,開始滔滔不絕地複述整本書的情節。
“聽起來值得一看。”我說。
“是的,”他告訴我,“還不錯,帶點恐怖元素的奇幻,有凱魯
亞克和諾曼·洛克威爾#pageNote#13的調調。”
“很酷。”我沒聽懂他在說什麼,但我想起他不止一次糾正過數學老師。
“對了,想不想看一些更野的東西?”他問。
“當然。”我不確定他說的是什麼,但想到了別人慫恿我嚐試抽大麻的事。
他合上手中的書,朝著過道的盡頭走去。我跟上他,經過三排書架,左轉來到某一排的中間。他把臉靠近架子上的書脊,左右掃視,似乎在搜尋。最後,他後退一步,伸出一隻手,從書架上抽出一本紫色封皮的厚書。他轉向我的時候,臉上露出了大大的微笑,那一刻我不再在意他古怪的外表,發現他人挺不錯的。
“這書裏有一篇小說叫《變形記》,”他說,“推薦你讀。”說完,他大笑起來,他的下巴——被同學們戲稱為“下巴中的王者”——抖動起來,就像數學老師跑出教室時的肥屁股一樣。她當時麵對天才貝特曼,感到自己的無知,羞愧離開。
他把書遞給我,我說了聲謝謝,翻開書,瞄了一眼書名和作者。我再次抬頭時,他已經走了。於是,在那個陽光明媚的冬日午後,在西伊斯利普公共圖書館,我第一次讀到了卡夫卡。《變形記》讀來很有深度,是一種我當時說不清的深度。我知道這是嚴肅小說,但那種無形的沉重感就像地心引力一樣。其中也有悲傷的情緒,以無端的自憐展現出來。而在這
一切的背後,不知為何,我還讀出了一種幽默感,讓我想起在教堂裏憋笑的感覺。我把這本書借回家,讀完了書裏的每一篇小說和每一個寓言故事,每一個字都沒錯過。
我花了很久才讀完。每讀完一篇小說,我都會花上一兩周來反複思考,品咂其中的荒誕意味,找出是什麼樣的元素產生了噩夢般特別的風格。我在學校遇上貝特曼的時候,會對他說出某篇小說的標題。他通常都用左手的中指扶一下眼鏡,對這篇小說發表一句評價,然後匆匆趕去解決他的數學難題,留給我一陣“下巴王者”特有的爽朗笑聲。
“嘿,貝特曼,《禦旨》#pageNote#14。”我說。
“凡人等待上帝的旨意以曉其煩勞非徒勞,上帝亦等待旨意以曉其煩勞非徒勞。”
“牛啊,貝特曼,那《獵人格拉庫斯》#pageNote#15呢?”
“審判和罪人,如連體嬰一般粘連,皆不識得彼此相似之處,因此皆有所超越。”
“好吧,應該是吧。”
到了早春頭幾天,我在卡夫卡選集中讀到一篇故事。我承認,這篇故事真的對我產生了影響。在《煤桶騎士》和《女歌手約瑟芬或耗子民族》之間,我發現了有這麼一篇不尋常的作品,篇幅比寓言故事長,但還沒有達到小說的長度。標題叫《明媚的清晨》,就小說呈現的主題和意圖來看,我感覺是一個吸血鬼的故事。那個周末,我來回讀了至少六七遍,之後
再也無法忘懷。
周三我去學校的時候,希望能找上貝特曼,看他對這篇小說會發表怎樣晦澀的評價。但是那天貝特曼似乎另有計劃。他開著從老爸那邊得來的破爛金黃色三門別克老爺車,駛入學校的停車場,沒有停下,而是直接開到學校大門的路邊。他戴著惡搞理查德·尼克鬆#pageNote#16的萬聖節麵具下了車,手裏拖著一大筐爛蘋果。他爬上汽車的引擎蓋,藏在“狡猾狄克”那冰冷的眼神後麵,像個瘋子一般大笑,用爛蘋果砸學生和老師。
貝特曼身體有遺傳缺陷,學校的體育教練自然不會把他當作運動苗子,但他的兩條手臂卻繼承了靈長類的專長,投擲棒球的速度和諾蘭·萊恩#pageNote#17一樣快。他打破了幾扇窗戶,命中了羅蒙娜·瓦卡維奇的右胸,將一個爛透的蘋果扔在了傑克·哈伍德的後腦勺上,還狠狠地砸到了校長——可不是誇張,下手真的很重,校長還被西裝上滴落的果汁滑倒了,後背直接摔斷。大家都抱頭逃竄。即使那些身穿皮夾克,用印度墨水在腳踝上刺了“狗屎”字樣的小混混,麵對他的怪異行為也都慫了。最後,警察來了,帶走了貝特曼。他再也沒來上學。接下來的幾年裏,我再也沒聽說過他的事,但是我每次在報紙上看到諾貝爾獲獎名單,總是隱約感覺會有他的名字。
直到夏天結束,我才把那本卡夫卡選集還給圖書館,還交了2
0美元的超期罰款。那時候20美元可不是小錢,我老爸收到圖書管理員的通知信後快氣死了,他替我付了罰款,而一整個秋天我都得清理並燒掉院子的落葉來“還債”。寒秋的天空是紫灰色的,和那本書的封麵一樣。在這天空之下,每當我堆起八月的殘枝落葉點燃之時,都會想到卡夫卡,想到貝特曼的困境。我意識到那個可憐的家夥應該遠離卡夫卡的,所以當我服完“勞役”後,我拿起理查德·布勞提根的書《在西瓜糖裏》#pageNote#18,就像《獵人格拉庫斯》的主角一樣迫切尋求著超越,把他們兩個通通趕出我的腦海。這本書輕盈而愉快,給了我另一種閱讀體驗。
這一旅程貫穿了我高中大部分時間,期間我穿越了巴勒斯、凱魯亞克和米勒的荒野#pageNote#19。在旅程接近尾聲,而我也即將畢業的時候,有一天我再次來到公共圖書館的書架前,回到這位布拉格的荒誕之子懷中,想重溫我走入文學世界之前的現實感。我又驚又氣地發現這書在我當年夏末歸還之後就被借走了,再也沒有還回來。取而代之的是一本嶄新的《弗蘭茲·卡夫卡的小說集》。我翻開這本幹淨整潔的書,卻找不到《明媚的清晨》。因為收錄的篇目不完整,我不爽地脫口道:“見鬼去吧!”離我最近的圖書管理員聽到這句話也同樣很不爽。
我上了一個學期的大學就退學了,之後買
了一條船,在大南灣捕了兩年蛤蜊為生。這兩年裏,我一直保持閱讀的習慣,讀其他作家的作品時偶爾會看到卡夫卡,眼前會浮現他那瘦小的腦袋,通常是在引用《變形記》的時候,這似乎成了他唯一被人們提到的作品。
草島位於大南灣中部,是我們捕蛤蜊的周六晚上聚會的地方。一天晚上,我在這島上碰到了一名聊過天的同行。那時我從船上下來,帶著管子和籃子,在灘塗上耙沙地、捕蛤蜊。如果我們都在同一片區域工作,他在3點左右會稍作休息,走過來找我聊一會兒。南風總在這時吹來。他也喜歡看書,但看的都是些大部頭,像是《古拉格群島》、托馬斯·曼的《魔山》還有普魯斯特的書。
那晚在草島碰到他的時候,天空中獵戶座很亮,陸地吹來的暖風中傳來萊拉·裏茲在棚屋裏和沙布·威洛做愛的聲音。我們坐在最高的沙丘上,輪流抽著一根大麻,聊到了卡夫卡。這個來自海灣的家夥——我不記得他叫什麼了——當時對我說:“有一篇我真的很喜歡,叫《明媚的清晨》。”
“你讀過?”我說。
“當然。”他接著給我講了一遍情節,和我記憶裏的一樣。
“你有書嗎?”我問。
“當然。”他說,“我哪天拿過來給你看看。”
話題到此結束。因為我們借著月光發現了在海邊一絲不掛的萊拉。萊拉·裏茲那美妙的胴體讓卡夫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