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1 / 1)

四勢即龍、虎、主、客也,貴乎趨揖朝拱,端正嚴而不刺側,明淨而不模糊。情勢如此,烏有不吉?更欲不親五害。五害者,童、斷、石、獨、過也。

十一不具,是謂其次。

此特指上地而言。十中有一t缺1]泥以為說,則世間無全地矣,非概論也。

海眼曰:篇中形勢二字,義已了然,可見勢在龍,而形在局,非俗人之所謂喝形也。奈何卑鄙之說,易惑人心,須至捆蔽,以論傳論,以肓誘肓,無益反害,莫此為甚。總之道理原性廣大精微,古聖先賢原為格物致知窮理盡性大學問,今人隻作籠利想,故不得不以術行耳。匪直今人之術不及古人,今人之用心先不及古人之存心矣,奈何!

外篇

夫重岡疊阜,群城眾支,當擇其特。

聖人之於民類,麒麟之於走獸,鳳凰之於飛鳥,亦類也。重岡並出,群阜攢頭,須擇其毛骨廳秀、神氣俊雅之異於眾者為正也。

大則特小,小則特大。

眾山俱小,取其大;眾山俱大,取其小。

參形雜勢,主客同情,所不葬也。

參形雜勢,言真務之不分;主客同情,言汝我這莫辨。

夫支欲伏於地中,壟欲峙於地上。

伏者隱伏,峙者隆峙。此言支城行度體段之不同。

支城之止,平夷如掌。

支城葬法雖有不同,然其止處悉皆如掌聲之平。倒杖口訣曰:斷續續斷,氧受於坦;起伏伏起,氣受於平。李淳風曰:來不來,坦中裁。住不住,平中取。亦曰:來來來,堆堆堆,慢中取,坦中裁。皆如掌之義也。

故支葬其額,城葬其麓。

支葬其頹,緩而急之也;攏葬其麓,急而緩之也。金牛雲:緩處何妨安絕頂,急時不怕葬深泥。

卜支如首,眩壟如點頭。

所謂如首如足,亦即巔麓之義,謂欲求其如足也。

形氣不經,氣脫如逐。

支城之葬,隨其形勢,莫大各有常度,不經則不合常度。或葬城於頹首,葬支於麓足,則生氣脫散,如馳逐也。

夫人之葬,蓋亦難矣。支壟之辨,眩目惑心,禍福之差,候虜有間。

支城固亦易辨,奈有似支之城,似攏之支。支來而壟止,壟來而支止,或攏變為支而複為壟,支變為壟而複為支。或以支為壇垛,而行壟於上;以壟為壇垛,而行支於止。複有壟內而支外,支內而壟外者;又有強支弱壟,急支緩壟,緩支平壟,隆支隱壟,石支土壟,老支嫩壟,偏支正壟,全支半壟,以及夫非支非壟之不可辨者。然其中有廳有正,有經有權,自非明師耳提麵命,則弦目惑心,莫能別也。倘支城互用,首足倒施,其禍立至。今之葬者,支攏不能別,可無誤乎!

乘金相水,穴土印木。

此言穴中證應之玄策也。金亦生氣之異名,言即其尖圓之所止也。相水者,言金魚界合相輔於左右也。穴土者,土即中央之義,謂穴於至中,取衝和之氣,即葬口是也。印木即兩邊蟬湖之砂,夾主蝦須之水,以界穴地。肘申寶經》日:三合三分見穴土,乘金之義兩片兩。潮察相水印木之情,蓋亦神明其義耳。又有所謂水底眼,剪刀交,水裏坐,水裏臥,明暗股,明暗,長短湖,長短水,蝸窟蛤尖,交金界玉雞胸鴻尾,壽帶孩衿,筻口鳥跡,生龜死鱉,眠於就濕,割腳淋頭,明陽暗陰,陽落陰出,羅紋土宿,十字天心,撲麵水底,浮大口出小口,水過山不過橋,流水不流,兩片牛角砂,一滴蟹眼水,舌尖堪下莫傷唇,齒薄可扡休近骨,虛榜雨聲猶滴,古鼎煙消氣尚浮,卒難通曉。

外藏八風,內秘五行。

四維四正,完密而無空缺,既無風路,則五行之生氣,自然秘於其內而凝結矣。

天光下臨,地德上載。

天有一星,地有一穴,在天成象,在地成形。葬得其所,則天星垂光而下照,地德柔順而上載也。

陰陽衝和,五上四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