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2 / 2)

又按:於肅湣此舉有功社稷甚大,真所謂曲突徙薪,不然難保無西晉陸沉之禍矣。

初,徐有貞亦與迎駕之謀\\,特命入閣。有貞以陳循輩在前,不得自尊,乃助亨除去循輩。未幾,有貞亦為亨所嫉而出之,人以為天道好還。不意亨復遭烈禍,益見天道之好還矣。

景泰欲易太子,恐文武大臣不從,先啖其左右,於閣下諸學士各賜金五十兩,銀倍之,陳循輩惟知感惠,遂以太子為可易。於是假以外僚陳奏,謀\\易太子,乃會文武羣臣議其可否。有執以為不可者,即以利害怵之,無一人敢異辭,於是,擇日立之。即以宮僚美秩付之閣下,任其所取,文武大臣與者十七八,自公孤而下數十人,為太保者十人,名爵之濫,一至於此。惟賢等侍郎四、五人不與。一易之後,人情悵然不平,貪其利者揚揚,自以為榮幸,不知識者已知其非善後之計。已而,天道一還,盡革無遺,因而譴謫者亦多,回視不與者,反有愧焉。榮辱相尋如此,士之立身不可不審也。

景泰初,予進正本十策,且乞留中朝夕省覽,少助身心之學。不省,竟發出。越數日,戶科給事中李侃因災異上言:「近日李某所言有關聖躬,略不省覽,無恐懼修省之實。災異迭見,殆由於此」覽此奏,卻將予奏疏取入,謄寫一本觀看。禮部尚書楊寧見之嘆息,一日見予曰:「吾讀崇節儉一事,殆欲下淚,乃逐條為前鑑,以為當留意行之。」本部尚書何文淵求稿一看,曰:「忠鯁之言也。」少保於謙見之曰:「人所難言者。」南京祭酒陳敬宗曰:「聞其題目,知為至論矣。」後頒君鑑於羣臣,予復採二十二君善行,(「予復採二十二君善行」,「君」字原本不清,據明朱氏國朝典故本、明古穰文集本補。)每君不過三四事最切要者,乞體而行之。景泰覽之亦不省,曰「此奏欲何為?」中官王誠\\曰:「欲上學此數君耳。」(「欲上學此數君耳」,「此數」二字原本不清,據明朱氏國朝典故本、明古穰文集本補。)乃頷之。但流於荒淫,不復介意。

士大夫行己交人不可不慎,若徐有貞,素行持公者少,而所交者亦然。及其當道,予輩持公以助之,有貞遂改前轍,不復徇私。其所交者,猶以平昔素情望之,多拂其意,遂以有貞為改常,從而媒孽其短者甚眾。向使素持公道,豈有此乎?

十二月,大學士李賢卒,贈太師,諡文達。

按:國朝自三楊後,相業無如李賢,其得君最久,亦能展布才猷,然在當時亦以賄聞。嶽正自內閣出貶後召還,與賢不協,都給事張寧有時名,因言事失賢意,吏部擬二人京堂,皆補之於外,二人自是不振。葉盛巡撫廣東,或讒之曰:「盛自負,其文常訾公文為不善。」賢因以韓雍易之。敕曰:「無若韓雍之殺降也。」羅倫疏賢奪情,賢怒甚,貶之於外,王翱勸其依文彥博故事疏留之,賢謝曰:「吾不能。」矯情如此。